这次惠州惠阳区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受理了一个典型的消费维权案例。事情是这样的,2024年12月,有个消费者在抖音上刷到了某二手车商的广告,就加了对方微信询问详情。聊了一阵后,消费者决定给二手车商转1000元定金,约好了随后去店里看车。没想到等到2025年消费者如约来到店里时,那个说好要展示的车并没有现身,销售人员解释说店里没货了,只好向他推荐其他车型。这位消费者看了一下推荐的车后感觉不满意,也没见到自己心里想的那辆车,就决定不再继续交易。之后过了差不多一年时间,二手车商都没再联系过他,定金也一直没退。直到2025年底消费者实在是没办法了,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了投诉。惠阳区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接到这个投诉后马上联系了双方了解情况。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告诉二手车商,根据法律规定,买卖双方应该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为了某特定车辆付了定金结果却没看成车,加上推荐的车子又不对胃口才选择不买并要求退钱这是很合理的要求。二手车商不提供说好的服务还占用消费者的钱还拒绝沟通这是侵犯了人家的合法权益。经过多次和商家讲道理沟通后商家也意识到自己在这次交易中确实存在问题有责任需要承担,最终同意退还那1000元定金把问题给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