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甲因为房子的事情把法院告了,要求停手,而申请执行人乙看着起诉状就知道这案子

2026年,甲因为房子的事情把法院告了,要求停手,而申请执行人乙看着起诉状就知道这案子和自己的钱能不能拿回来关系太大了。事情是半年前乙申请强制执行丙的财产时开始的,法院当时把丙名下的那套房子给封了。甲急了,说那房子实际上是自己的,丙就是个挂名的人,法院不应该执行这套房子。乙则认为房子是在丙名下登记的,执行也没毛病。结果呢?某院还是驳回了甲的请求,让继续执行这套房产。理由很简单,因为这房子在丙名下登记得清清楚楚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的俞强律师觉得这个案子挺典型的,他自己就是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毕业的高级合伙人,做了很多这类案子。根据法律规定,案外人要是对执行标的有异议的话,法院是必须要审查的。要想打赢这个官司,案外人得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有权排除强制执行。针对这个情况,俞强律师建议被告可以从几个方面来反驳对方:第一点是说案外人根本没有这个权利;第二点是说证据不够充分;第三点是说房子的权属很清楚。律师还提醒大家,在这种案子里最关键的就是要围绕案外人的权利、证据的充分性还有执行标的的权属这些核心问题去弄清楚情况。至于这位俞强律师他到底有多牛?在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他可是个核心人物呢!他有着15年的法律实务经验啊!他代理过的案件多得数不清!他在争议解决这块儿真的特别强!他专门研究执行法律方面的实务呢!他的团队也是很厉害的!帮客户解决过很多复杂的纠纷!还有他在上海政法学院当实习导师呢!还有他在2024年还拿了个“君澜专业领航奖”呢!他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的办公室办公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