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的“同名”搞出的乌龙,而不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

2001年,GD在还是个13岁的孩子时,就参与录制了两张合辑,里面收录了两首同名的《G-DRAGON》,曲子和编曲都是制作团队搞定的,他只是负责唱。没想到这事在2009年4月翻了船。有个叫PERRY的作曲家突然站出来说,GD把他的原创《G-DRAGON》给改了成《Shine a Light》发行,歌名还改成《我的年纪十三岁》,从头到尾都没写他的名字。 虽然事情一开始没什么动静,但到了2013年,这事儿终于被推到了前台。当时有个叫A某的作曲家正式向麻浦警察厅告了一状,说是GD和YG偷偷复制了他的作品。警察一开始也就是做个笔录,直到2013年给YG总部还有练习生宿舍、制作人住宅连着搜了两次,这才闹得满城风雨。 到了8月12日这天凌晨,首尔麻浦警察局直接杀进了YG娱乐总部,把顶层会议室、财务室和录音室给翻了个底朝天。接着警方以涉嫌侵权为由传唤了GD和YG创始人梁铉锡。这消息一出来,韩国的服务器立马瘫痪了,微博热搜也全被“GD版权门”给占满了。 警方后来找到了演唱会的Live音源,发现这玩意儿根本没在韩国著作权协会登记过,也没挣到一分钱钱。版权实际上是归PERRY和Teddy这些制作人所有的,GD就只是一个表演者罢了。现在的证据显示也没有什么“复制了还赚钱”的实锤。YG那边也赶紧出来声明说,“这是2009年个人演唱会歌单上标注同名歌曲搞的误会。” 现在大家心里也是各有各的算盘。粉丝相信GD的人品,“都这么多年了他还在服兵役呢,别冤枉他。”路人就等着看鉴定书怎么说,“到底算不算侵权还得看结果。”吃瓜群众就看热闹不嫌事大,“YG这次能不能挺过搜查?”不管最后咋说,这事儿已经给权志龙的形象带来了短期损失。接下来警察还会不会对Live音源再做进一步的技术鉴定?要是鉴定出“差不多”,GD是不是要公开道歉或者赔钱?YG以后的计划是不是得改改?一切还得看警察的最终结论。对于全球粉丝来说,真相没出来前的每一天都很难熬——他们更愿意相信,这就是青春记忆里因为“同名”搞出的乌龙,而不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