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元代表建议优化新能源电价机制 完善补贴拨付制度 加快能源转型升级

当前我国能源转型进入深水区,光伏产业正面临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的关键跨越。全国人大代表刘汉元指出,现行电力市场机制暴露出亟待解决的结构性矛盾。市场化交易全面铺开的背景下,新能源企业正承受着前所未有的经营压力。 问题层面,电力市场呈现"双重失衡"特征。一上,价格机制未能体现差异化成本结构。光伏发电具有"前期投入大、运营成本低"的典型特征——初始投资占比超九成——而煤电燃料成本占比超七成。但现行基于变动成本的竞价机制,使清洁能源市场竞争中处于先天劣势。数据显示,山东等地光伏电价较燃煤基准价骤降43%,甘肃、黑龙江降幅达30%,远超行业承受阈值。 另一上,环境价值长期缺位。虽然光伏发电具有零排放优势,但在现行绿证交易和碳市场体系中,其环境效益尚未实现充分量化。相较之下,传统能源未足额承担环境外部成本,导致绿色溢价传导机制失灵。这种制度设计缺陷,直接削弱了新能源项目的经济竞争力。 深层原因在于政策衔接不畅。2025年实施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虽确立了市场化方向,但配套保障措施尚未健全。更严峻的是,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问题持续发酵。尽管补贴资金依法来源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但实际拨付进度严重滞后。这种政策性欠账已形成恶性循环":企业现金流吃紧→新项目投资停滞→产业升级受阻。 影响维度上,双重压力正产生连锁反应。价格"踩踏式"下跌导致全行业利润率压缩,部分企业被迫延缓项目建设。据行业调研,超过六成光伏企业面临存量项目收益不及预期、新增投资决策搁置的困境。若放任发展,不仅将拖累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20%的阶段性目标,更可能迟滞"3060"双碳战略的整体进程。 对此,刘汉元代表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短期应建立市场化过渡期保护机制,通过设置竞价上下限、完善容量电价等方式稳定预期;中长期需重构电力市场价值体系,将环境成本纳入定价机制,推动绿证交易与碳市场协同发力。特别强调要依法加快补贴清算,建议建立"征收-拨付"闭环管理,确保《可再生能源法》确立的制度红利充分释放。 行业专家分析,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速,涉及的政策调整窗口期正在收窄。国家能源局最新工作要点已明确将研究制定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细则,这为机制优化提供了政策契机。若能及时完善制度设计,我国有望在"十四五"后半程实现光伏产业从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的平稳过渡。

新能源市场化改革的目标——不是单纯的价格下降——而是通过更完善的制度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绿色价值的合理回报。改革要贯彻"稳预期、守底线、促公平"的原则,既要用市场机制提高效率,也要用法治和规则保护长期投资信心;只有让绿色电力的价值得到承认、计量和落实,才能为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双碳"目标的实现提供可持续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