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先聊点儿正事。最近,中央纪委和国家监委在潍坊这个地方抓了个反面典型,他叫火荣贵,是甘肃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原副主任。这哥们儿违反了群众纪律,硬是干涉了群众的生产经营自主权,还搞了一堆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最后把账算在了老百姓身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最后人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也算是罪有应得。咱们回过头来看看党的纪律怎么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里有一条规定得很清楚:不管是党员还是党组织,只要干涉了生产经营自主权,导致群众财产损失大了,直接的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都得挨处分。 这里面要注意几个细节。第一,这个生产经营自主权是指咱老百姓在不犯法的前提下自己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的权利,像怎么用人力、物力、财力、怎么组织生产都由咱说了算。第二,这事儿主观上可以是故意的,也可以是无心之过。有时候确实是想帮忙办好事儿,但往往就把事儿办砸了。第三,客观上就是看这人有没有插手别人的生意,不管是强行要求种什么庄稼还是强制买卖东西。 最重要的是得看结果。只有确实导致群众财产损失大了才构成违纪。《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也明确说了不准强迫命令,不能逼着人家非得买指定的东西或者走指定的路子。说白了就是得尊重群众的意愿,不能瞎指挥瞎折腾。 潍坊这边也出台了一些具体的纪律要求。咱们做工作得接地气,不能脱离实际去瞎搞什么脱离群众的劳民伤财的事情。更不能有不顾人家感受、破坏人家首创精神、损害人家利益的强迫行为。 这事儿给咱们敲了个警钟。哪怕是出于善意去帮人家做决策,如果不考虑实际情况就硬来,很容易好心办坏事。所以咱们在做事的时候一定要多听听群众的意见,尊重他们的选择。 以上内容就是潍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整理的。文章来源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未经授权谢绝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