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校园性骚扰事件屡有发生,持续引发社会关注。问题的关键在于制度缺失或执行不到位。正如北大校长林建华所指出,如果缺少成文、系统的制度,即便行为恶劣,也可能被“情节轻微”或“细节争议”所遮蔽。这反映出部分高校在制度建设上的不足,导致受害者在面对“界限不清”和“权力滥用”时缺乏明确依靠,维权成本高、难度大。 制度的价值不只在事后处理,更在于事前预防。以美国为例,不少高校将“性尊重”写入校规,明确举报流程、处置措施与隐私保护。纽约、洛杉矶等地对未经同意的身体接触采取零容忍态度,案件一经查实即依法处理。例如,洛杉矶地铁曾对无理接触者判刑一年,体现法律对身体边界的明确保护。这些做法提示我们,制度不能停留在文件层面,而应成为可执行的行动规范,让受害者有据可依,也让追责有章可循。 在东亚社会,教师、医护等“受信任者”的身份使校园性骚扰更隐蔽、危害更大。澳门大学在涉及校外性侵的案件中,迅速终止涉案人员聘用合同,体现学校对师德底线的明确态度,也传递出对受害者权益的尊重。若因传统上对教师、公职人员的尊重而对骚扰行为纵容放任,容易造成边界模糊、责任落空。 国际经验显示,制度设计需要把法治要求落到细节,把“发生了什么”“应该怎么做”“谁来负责”讲清楚。重点在于宣传教育、制度落地与执法衔接,让“校园安全”从口号变为可操作的流程。高校应制定具体操作手册,开展常态化培训,公开并普及举报渠道,让受害者敢于求助,也让管理者能够依法依规处置。同时,法律层面应更明确对“情节轻微”及“未遂行为”的处罚边界,避免“轻微”被滥用为免责理由。 面向未来,完善制度、强化执法与问责体系,是防治校园性骚扰的重要支撑。多国经验表明,制度的效果来自改进与严格执行;制度先行,才能逐步形成“零容忍”的环境,筑牢校园安全防线。高校应结合本土实际借鉴国际经验,完善治理方式,建立系统、科学、权威的预防与惩治体系。 ,治理也需要社会多方参与,从法律、教育、伦理等层面合力推进。通过加强家庭与学校的性教育,提升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塑造尊重边界的校园文化。媒体则应发挥监督作用,推动问题被看见、制度被落实。
治理校园性骚扰,不能只靠道德劝诫与个案评判,更要依托可执行、可追责、可监督的制度体系,把边界立起来、把程序跑起来、把协同机制建起来;制度先行,既是对学生权利的保护,也是对教师职业群体的规范与澄清;只有让规则成为共同遵循的底线,校园才能真正实现安全、尊重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