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释放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于1月14日发布公告,宣布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该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继续有效,为期两年。
这项政策的核心内容是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一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提供个税退税支持。
具体退税方式分为两类:一是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纳税人,可获得出售现住房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全部退还;二是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纳税人,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计算退税额度。
这种差异化的退税设计,既鼓励购房者积极改善住房条件,也确保了政策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条件进一步明确了。
享受此项优惠的纳税人需同时满足两个基本条件:其一,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体现了支持本地改善性需求的政策导向;其二,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即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等直接关联人必须是新购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这确保了政策真正用于改善性住房需求而非投资性购房。
这项政策延续实施的背景值得关注。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结构调整期,改善性住房需求成为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许多家庭因家庭成员增加、居住条件改善等原因需要换购更大或更优质的住房。
然而,换购涉及两笔交易,纳税人既要缴纳出售住房的个人所得税,又要承担购买新住房的各项成本,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改善性需求的释放。
通过个税退税政策,可以有效降低换购成本,鼓励居民积极改善住房条件,进而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从政策效应看,这项措施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
延续至2027年底的政策安排,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相对明确和稳定的政策预期,有利于激发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释放。
同时,通过鼓励在同一城市内的住房升级,也有助于优化城市住房存量结构,推动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此外,这项政策的实施也体现了税收调节的民生导向。
通过个人所得税这一直接税种的优惠安排,国家直接支持居民改善生活条件,比间接补贴更加透明和高效。
这种精准的政策工具运用,既支持了合理的住房消费需求,也避免了对投资性购房的鼓励。
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政策的延续既是对居民合理需求的回应,也是推动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
在“房住不炒”的基调下,如何进一步优化政策工具箱,平衡市场供需,仍需各方持续探索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