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珊律师给受噪音影响的消费者支招,在深圳某酒店发生的这场纠纷中,维权行动就成了焦点。2026年2月13日至14日,网友“ynaozvi”入住了深圳市某酒店。结果到了15日凌晨1点多,楼上的噪音把他的休息全给毁了,这个网友就给酒店打了三次电话要求处理。酒店工作人员倒是来了句“已经提醒客人了”,可压根没采取啥有效措施,还说“赶不走人”,只愿意给换个房间。当这位网友提出要打12345投诉时,工作人员的态度变得敷衍起来。其实他在凌晨1点14分就已经拨打了12345投诉电话,那边也答应1个工作日内给回复,而且他还把噪音情况录了音留存了下来。 根据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朱珊律师的专业分析,这次维权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酒店作为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得对入住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不光得防着物理伤害,还得给消费者一个安宁、不受干扰的住宿环境。要是噪音是来自其他客人(也就是第三人),那酒店就得负责管起来,得采取合理的措施去预防和制止。在这个案例里,网友凌晨的时候反复投诉了好几次,酒店那边只是敷衍了事地提醒一下就完事了,“持续噪音都没采取换房等措施”,这种态度很可能就被认定为是没好好尽管理的职责。 在深圳这块地界儿上,要是在屋里搞娱乐活动产生了噪音影响别人正常休息,《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20修正)》第五十五条可是有规定的。要是不听劝还不改错的话,那可是会被行政处罚的。建议这位网友先把证据固定好整理好,就等着12345那边的回复吧。拿到行政投诉的反馈后可以再找酒店管理层好好谈一谈,把要求提出来比如让酒店写个书面道歉信或者退一部分住宿费当作补偿。要是这几招都没用的话,就去法院告它吧。可以告酒店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让它承担赔礼道歉、赔钱的侵权责任。比如为了找个安宁环境产生的额外开销、精神损失费之类的都能要。 这次活动是红网跟湖南省消保委合作搞的“天天3·15 律师在线答疑”公益活动。32名专业律师轮流值班在线上给大家服务,一年365天都能解决消费者的问题。这次是由湖南省消保委第三届律师团朱珊律师来解答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