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为何发布管控名单和关注名单 2月24日,商务部发布2026年第11号公告和第12号公告,分别将20家日本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将20家日本实体列入关注名单;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涉及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作出,旨在对涉军风险和用途不明风险实行分级管理,防止敏感两用物项被用于危害国家安全和地区稳定的活动。 原因:以法治化、精细化手段应对涉军外溢风险 近年来,两用技术与产业链交叉更深,一些民用物项在特定条件下可能转化为军用能力,出口管制面临用途更隐蔽、链条更复杂、转移路径更多等新变化。商务部指出,此次采用“管控名单+关注名单”两类措施:对被认定参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实体,采取更严格限制;对最终用户、最终用途无法核实的实体,通过提高许可门槛、延长审查流程,促使交易信息更透明、流向更可追溯。相关安排体现依法实施、分级管理、精准管控的思路。 影响:对两用物项交易形成明确边界与合规指引 对列入管控名单的实体,公告明确两项措施:一是禁止境内出口经营者向相关实体出口两用物项;二是禁止境外组织和个人将原产于中国的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相关实体,相关活动应立即停止。 对列入关注名单的实体,出口经营者不得通过通用许可或登记方式便捷取得出口凭证;申请单项许可时需提交风险评估报告,并出具书面承诺,保证两用物项不用于任何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用途;许可审查期限不受一般时限约束。商务部还将对关注名单实体开展更严格的最终用户、最终用途审查;对涉及日本军事用户、军事用途以及其他可能提升其军事实力的用途,原则上不予批准。 在更大范围上,商务部同时强调:对未被列入名单的日本实体,如交易指向军事用户、军事用途或其他可能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最终用途,同样适用既有对日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要求。相关安排将促使企业对交易链条开展更充分的尽职调查,完善合同约束与全流程合规管理,压缩“以民掩军”“第三方转移”等风险空间。 对策:为合规经营留出路径,推动可核查、可纠偏 商务部表示,相关措施仅针对两用物项,主要面向少数高风险主体,不影响中日正常经贸合作。对列入关注名单的实体,如按规定配合核查,待情况核实后可依程序申请移出名单。这既强化了风险防控,也为企业通过信息透明、接受核查实现“纠偏”提供了制度路径。 对出口经营者而言,应完善客户筛查、用途审查、物流与转运监测等内部控制机制,做好记录与证据留存,避免因“最终用途不明”带来合规风险和法律责任。 前景:出口管制将更重视规则衔接与动态评估 从国际实践看,两用物项管制正在从单纯“清单管理”走向风险导向、动态调整和全链条监管。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技术迭代加快和地区安全形势变化,出口管制将更强调基于证据的评估、名单动态更新,并通过核查与执法协同提升约束力。中方相关举措也将继续在法治框架内推进,以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和履行国际防扩散义务为底线,推动经贸往来在透明、可核查、可预期的规则下运行。
在全球战略安全形势更趋复杂的背景下,此次出口管制措施说明了中国在发展与安全之间的统筹考量。按照国际贸易规则与通行做法,各国都有权也有责任防范技术外溢带来的安全风险。面向未来,在维护地区稳定的大框架下,中日经贸合作仍有空间,关键在于双方共同遵守和平发展的基本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