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三起典型案例彰显执法温度与力度统一

问题: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如何平衡严格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关系,一直是市场监管领域的难题。

传统"一刀切"的执法方式容易挫伤市场主体积极性,而过度宽松又可能纵容违法行为。

原因:岳阳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调研发现,部分市场主体违法行为存在"非主观故意"特征。

以公布的三个案例为例:商贸公司销售的侵权洗衣液能提供完整进货凭证;超市售卖的兽药残留超标牛蛙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合格产品系上游供应商问题。

这些案件共同特点是当事人均能证明合法来源且无主观恶意。

影响: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带来多重积极效应。

一方面保护了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三家企业免于行政处罚后均规范了经营行为;另一方面提升了执法效能,2025年该市同类违法行为复发率同比下降42%。

更重要的是树立了"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执法导向,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专项调研组的肯定。

对策:岳阳市场监管局构建了系统化的"三张清单"制度:一是《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明确28类适用情形;二是《从轻处罚清单》,规定减轻处罚的15项标准;三是《减轻处罚清单》,建立阶梯式惩戒机制。

配套实施"首违告知""整改回访"等12项工作规程,确保执法标准统一。

前景:这种创新模式正在产生示范效应。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已将其纳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2025年度工作会议上要求总结推广"岳阳经验"。

专家指出,随着《行政处罚法》修订实施,这种兼顾"力度"与"温度"的执法方式,将成为新时代市场监管的重要方向。

执法的目的不止于处罚,更在于守护安全底线、维护公平秩序、促进高质量发展。

岳阳公布“不予处罚”典型案例,传递的是一条清晰信号:对轻微违法坚持教育与整改并重,对触碰底线的行为依法严惩不贷。

唯有在法治框架下把握尺度、在治理体系中强化预防,才能让市场既充满活力又更有秩序,让经营主体在明确规则中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