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发放第三期新春消费券 1.5亿元支持线下消费

记者从河南省商务部门获悉,河南省2026年"乐享河南"新春消费券第三期将于3月6日上午10时正式开放申领。这是河南省今年第一季度实施促消费政策的又一重要举措,旨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激发市场活力,提振消费信心。 根据发放方案,本期消费券单张面值20元,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商户消费满100元即可使用。所有在河南省内人员,包括外地来豫人员,均可通过微信"乐享河南新春消费券"小程序或支付宝平台领取,每人每期可从每个平台各领取1张消费券。消费券领取采取先到先得原则,领完即止。本期消费券使用期限为3月6日至3月15日。 据了解,河南省在2026年第一季度安排1.5亿元财政资金,在全省范围内发放新春零售、餐饮消费券。此举措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地方政府积极作为、精准施策的具体体现。通过财政资金撬动社会消费,既能直接惠及广大消费者,又能为实体商户带来客流,形成消费市场的良性循环。 从政策设计来看,本次消费券活动覆盖河南省内零售、餐饮等线下消费场景的实体商家,适用范围广泛。消费者在使用时,消费券可与商家自身提供的优惠活动叠加,继续增强了政策的吸引力。在支付方式上,微信平台支持付款码被扫、刷脸支付和刷掌支付三种核销方式,支付宝平台则采用"碰一下"支付核销,技术手段的多样化为消费者提供了便利。 ,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消费行为真实有效,河南省建立了严格的监管机制。参与活动的商户需接受商务、市场监管、公安和审计等部门的审查与抽查,提供后台交易数据和店内监控资料。对于存在虚假交易、刷单套现、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商户,将取消活动资格并依法查处,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且不得参与后续政府促消费活动。这一监管体系的建立,既保障了财政资金安全,也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从更深层次分析,消费券政策的实施反映了地方政府在稳增长、促消费上的政策取向。当前,扩大内需特别是促进消费持续恢复,是推动经济回升向好的重要着力点。河南作为人口大省和消费大省,通过发放消费券这一直接有效的方式,能够短期内释放消费潜力,增强市场主体信心,对稳定经济运行具有积极意义。 业内人士指出,消费券政策要取得实效,关键在于精准投放和规范管理。河南省此次活动在平台选择、商户准入、资金监管诸上都做了细致安排,说明了政策设计的科学性。同时,通过多期发放的方式,能够持续释放政策效应,避免消费集中爆发后的断崖式回落,有利于形成稳定的消费预期。

促消费既要"发得出、用得上",更要"管得住、见实效"。河南以分期投放、数字化核销与多部门监管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消费券政策,在惠民便企的同时守住市场秩序底线。随着政策效应持续释放,线下实体商业有望继续回暖,带动市场信心与经济活力同步回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