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节日“人情”背后暗藏利益输送风险。春节是走亲访友、互致祝福的传统节日,也是宴请送礼等行为易集中出现的时段。少数人以“礼尚往来”为名,通过红包礼金、消费卡(券)以及烟酒等表达“心意”,实则意影响公正用权、谋取不当利益。尤其在工程项目、行政审批、资金分配、执法监管等权力集中岗位,管理服务对象借节日问候、乔迁祝贺、升迁庆贺之机“递礼”,往往目的明确,容易把正常人情往来推向利益交换、权钱交易的入口,甚至形成对党员干部的“围猎”。 原因——传统习俗叠加权力寻租,给违规行为披上“温情外衣”。一上,春节期间礼节往来有着广泛社会基础,少数人借“风俗”打掩护,模糊公私界限,把本应清清爽爽的祝福变成影响决策的筹码。另一方面,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对“收一点、拿一点”的危害认识不足,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过年图个吉利”“大家都这样”就不算问题。再者,利益涉及的方常“投其所好”,以多次、小额、分散的方式累积输送,逐步编织“关系链”“利益链”,让“收受”变成习惯,让“回报”变成潜规则。部分单位在廉洁教育、风险排查和日常监督上仍有薄弱之处,也给节日腐败留下可乘之机。 影响——从个人蜕变到风气受损,带来多重负面后果。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看似“人情”,实则破坏公平公正,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一旦“收礼”形成惯性,“办事”就容易被情面与利益牵引,政策执行可能走样,公共资源分配也可能向“送礼者”倾斜,带来不正之风的传导效应。对干部个人而言,第一次“伸手”往往就是滑坡的起点,可能从收受礼金一步步演变为权钱交易,最终触碰纪法底线,不仅断送个人前途、影响家庭,也会对地方发展环境、营商环境造成长期伤害。实践表明,节日节点是检验党员干部党性原则和廉洁自律的重要关口,也是防治“四风”问题的关键窗口期。 对策——以制度刚性划清界限,以监督合力压缩空间。纪法对相关行为已有明确规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等财物,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也将依规处理。对“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认定,应综合考虑是否符合礼节上的有来有往、是否明显超出当地经济水平与风俗习惯以及个人经济能力等因素,防止以“习惯”掩盖违规。要把纪律要求细化为可执行的行为清单:哪些场合不能收、哪些对象不能收、哪些金额和形式必须拒收或上交,做到心中有尺、行为有度。各级党组织要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节前提醒、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紧盯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和重点人员,加强对消费卡券、电子红包、快递礼品等隐形变异问题的发现与处置。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既查收送礼金背后的权力寻租,也查规避监督的隐蔽手法,形成有力震慑。同时,倡导简约文明过节新风尚,引导党员干部让“人情往来”回到纯粹祝福与正常礼节,切断利益输送的情感包装。 前景——严管与厚爱结合,推动形成清朗过节生态。随着制度完善、监督手段持续升级、群众监督渠道更加畅通,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治理将更趋精准。各地近年来持续通报典型案例,传递出执纪越来越严的明确信号。以永州市双牌县移民事务中心原主任张振松为例,其在较长时间内借春节、乔迁、升迁等节点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折价累计较大,最终被严肃处理并移送司法机关。案例表明,“人情”不是护身符,“节礼”更不是免责牌,任何以权力为筹码的交换终将暴露在纪法之下。可以预期,随着对“关键少数”监督更加严格、对“围猎”链条打击更加系统,清廉过节将逐步从倡导走向常态,从要求变为自觉。
廉洁自律是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党的纯洁性的重要保障。春节虽是传统佳节,但对党员干部而言,更是检验廉洁品质的“试金石”。唯有时刻绷紧廉洁之弦,警惕“人情”背后的风险,才能在人情往来中守住底线,过一个清清爽爽、坦坦荡荡的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