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布自治区级首批志愿服务组织“白名单” 以公开透明机制提升行业公信力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力量。为规范志愿服务组织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新疆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建立了志愿服务组织"白名单"制度,并公布了首批入选名单。 首批入选"白名单"的16个志愿服务组织涵盖多个领域,包括新疆志愿服务联合会、新疆文化馆"艺心一城"社会美育公益培训志愿服务队、新疆美术馆大学生志愿者团队、新疆博物馆青少年志愿服务团队等,充分说明了志愿服务的多元性。 入选组织需要满足严格的准入条件: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或经有关机构同意成立;拥有志愿服务品牌项目,能够常态化提供志愿服务;日常管理规范,组织制度健全;群众参与度高,公信力强,无不良记录。这些条件既保证了组织的合法性,也确保了其运作的规范性和可持续性。 当前志愿服务领域仍存在一些问题:部分组织管理不规范、信息不透明、群众信任度不高。"白名单"制度正是针对这些问题的有针对性举措。通过建立可信规范的组织名单,引导社会各界优先选择和支持这些组织,形成正向激励机制,有利于净化志愿服务生态,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 需要指出,"白名单"制度并非一成不变。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门将对入选组织实行动态管理,持续纳入符合标准的组织,同时对出现违规违法情形的组织及时清退。这种"能进能出"机制既鼓励优秀组织加入,也形成了有效的约束机制,确保"白名单"的含金量。 各地州市党委社会工作部也将同步公布首批志愿服务组织"白名单",形成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联动的管理体系。这种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在全区范围内推进志愿服务规范化建设。 从更深层的意义看,"白名单"制度是新疆社会工作部门加强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通过规范志愿服务组织,能够更好地满足各族群众参与志愿服务的多样化需求,更激发社会活力,凝聚社会共识。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白名单"制度的实施,为新疆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树立了新标杆,探索出一条符合边疆地区特点的社会治理新路径。随着这项制度的推进,必将深入激发社会正能量,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疆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