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破产审判机制 大邑法院依法保障职工权益 129名员工债权全额清偿

在市场主体出清与风险防控并重的背景下,破产案件的办理已不仅是单纯的资产分配,更关乎民生底线与区域经济秩序的稳定。

大邑县人民法院审结的这起破产清算案,集中反映了部分传统工业企业在债务压力、经营停滞与劳资矛盾交织下的治理难题,也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处置思路。

问题:企业停摆叠加民生欠账,处置难度与社会风险并存。

涉案企业曾为注册资本较高的大型工业企业,但在债务危机冲击下生产经营陷入停滞,2022年进入破产程序。

破产受理时,企业已出现资不抵债情形,同时遗留上百名职工工资拖欠、社会保险费用未缴等问题。

此类问题若处置不当,易引发群体性风险,亦可能导致资产进一步贬值、清偿率下降,形成“资产缩水—清偿不足—矛盾累积”的恶性循环。

原因:外部环境变化与企业自身治理短板叠加,现金流断裂成为关键触发点。

工业企业通常资产体量较大但流动性偏弱,一旦订单收缩、融资受限或负债结构失衡,现金流容易快速枯竭。

在企业停止运营后,设备闲置、厂房空置、客户流失等问题会进一步压低资产处置价值;同时,工资与社保属于民生性、刚性支出,拖欠时间越长,矛盾越尖锐,破产程序推进阻力也随之增加。

如何在依法出清与稳定预期之间找到平衡,成为审判工作的现实考题。

影响:依法保障职工权益,兼顾资产保值与地方经济稳定。

大邑县人民法院依托较为成熟的府院联动机制,推动破产处置从“被动清算”向“能动治理”转变。

在清算期间,法院探索采用“破产不停产”的处理模式,指导破产管理人对企业运营进行监督,在法定框架内允许企业以多种灵活业态持续经营、创造收益。

一方面,持续经营有助于稳定职工队伍与社会预期,减少因停摆引发的衍生矛盾;另一方面,经营性现金流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避免“关停即贬值”,提高整体清偿能力。

案件办理结果显示,涉案129名职工987万余元债权实现全部足额清偿到位。

与此同时,企业持续运营期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超过6000万元,并依法缴纳税款1500余万元,为债权清偿提供了物质基础,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地方税源与产业链稳定形成支撑。

对策:以制度协同提升破产审判效能,用市场化方式修复资产价值。

此案折射出破产案件处置的几个关键抓手:其一,强化府院联动,形成对职工安置、社保补缴情形、资产处置与风险预警的协同机制,减少程序摩擦成本,提高决策执行效率;其二,充分发挥破产管理人专业作用,在法院监督指导下,依法开展持续经营、招募意向方、优化运营安排,实现“以经营促清偿”;其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债权确认、清偿顺位、资金监管等环节严格规范,确保程序公正透明,增强各方对破产结果的可预期性与可接受度;其四,突出民生优先导向,围绕职工工资、社保等重点债权做好审查与兑付安排,把矛盾化解在程序之内、节点之前。

前景:破产审判将更注重“稳”与“活”的统一,推动资源优化配置与营商环境改善。

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市场竞争加剧,破产案件数量与复杂程度或将持续上升。

通过完善府院联动、探索“重整优先、清算提效、持续经营保值”的路径,破产程序有望在更大范围内发挥“退出机制”的制度功能:既帮助困境企业在可救可治时通过经营修复争取重生空间,也在确需出清时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与风险最小化。

对地方而言,这类探索有助于稳定就业预期、减少社会矛盾,促进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破产审判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民生问题。

大邑县法院的创新实践,展现了司法智慧与社会担当,为困境企业提供了“破”与“立”的平衡点。

在法治框架下兼顾效率与公平,或将成为未来破产审判的重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