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维持判决:擅赠夫妻共同财产予婚外关系无效,1900万余元返还获支持

问题浮现: 2022年5月,金某去世后,其妻沈某在整理遗物时发现重大财产异常。

经查证,金某自2015年起与陶某保持不正当关系期间,累计向其转账1900余万元。

这一发现引发沈某及其子女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追回财产。

法理分析: 法院审理查明,涉案资金均属沈某与金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金某的赠与行为存在三重违法性:其一,单方处置大额共同财产未经配偶同意;其二,金额远超日常生活所需;其三,行为动机基于违背婚姻忠诚义务的不正当关系。

司法认定: 上海一中院二审判决书指出,此类赠与同时触犯两项法律禁区:既构成对夫妻共同财产权的侵害,又违反《民法典》第8条规定的公序良俗原则。

主审法官特别强调,日常家事代理权不适用于非正常生活开支,更不涵盖维系婚外情等违背社会道德的行为。

社会影响: 本案判决具有三重示范意义:一是明确婚姻存续期间单方处置大额共同财产的法律边界;二是确立婚外情赠与无效的司法裁判标准;三是对企图通过金钱维系不正当关系的行为形成司法震慑。

据统计,上海法院2023年审理的同类案件胜诉率达92%,较民法典实施前提升17个百分点。

权益保障: 法院在判决中创新采用"全额返还+差额抵扣"的裁判方式:先确认1900万元整体赠与无效,再扣除陶某曾返还的540万元,最终判定实际返还1400万元。

这种处理既保护了合法配偶权益,又避免了不当得利,体现了司法精细化的裁判智慧。

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的结合,更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是婚姻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违背配偶意志、损害配偶权益的财产处分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

本案的审理和判决,既是对受损害配偶权益的有力救济,也是对社会道德底线的坚定维护,更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树立了鲜明的司法导向。

这提醒人们,在婚姻家庭生活中,既要珍惜家庭关系,遵守道德规范,也要依法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公正裁判引导全社会形成尊重婚姻、维护家庭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