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中,经常会遇到需要临时租地的情况,比如搭建临时建筑、堆放材料、处理雨水排放等等,这些都需要先找到一块合适的土地。但是很多人把租地想得太简单了,认为只要签个字付点款就可以了。结果往往是合同一签,对方反悔了,或者政府叫停了,年限也超标了,问题就接踵而至。所以,我们在租地之前,一定要把土地性质、权属、主体、审批这四件事搞清楚,这样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国有土地租赁是一级市场,国家直接把土地出租给县级以上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这时候承租方是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这类租赁主要适用于新增建设用地和经营性用地,而且通常都是以出让为主。 除了国有土地租赁之外,还有一种是土地使用权出租。这种情况下,房东还是原来的土地使用权人。 有些人觉得只要交了租金,就能把土地使用权“裸租”出去。但是法院可不这么认为,他们认为这种做法是无效的。 特殊土地租赁方面,划拨土地需要补交出让金才能合法出租。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需要经过“三二一”步骤。 宅基地的话,城镇居民和工商资本可以租赁农民的房屋,但合同期限不能超过20年。到期后可以续约,但要重新走程序。 储备土地则是储备机构在未供应之前可以进行出租或者临时利用。 临时用地审批也是一个需要注意的地方。不批准就建起来的话就属于违法了。 所以,在租地之前一定要给自己做个自检表:看一下土地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还是划拨还是储备;然后再看一下权属和权证登记信息是否齐全;接下来要搞清楚谁有权出租,在合同里写清楚;最后还要确保审批手续和登记一个都不能少。 把这张表贴在项目组里吧!下次租地的时候就不会再踩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