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回应“给贺娇龙立塑像”

关于给贺娇龙立塑像这件事,新疆日报通过一篇文章给出了答复,这种回应方式值得大家学习。文章主要表达了两层意思,一是要理解大家的想法,二是提醒大家尊重法律。文章开头就说,大家想给贺娇龙立塑像来缅怀她,这完全可以理解,这是人之常情。通过这样的表达,文章一下子就跟网友站在了一起,让大家觉得被尊重了。接着文章用法律条文告诉大家,在公共空间建永久性纪念设施需要走很多程序。文章没有直接说不可以立塑像,而是给大家提供了其他的方式来纪念贺娇龙,比如在花卉命名活动中融入纪念元素。这种方式既没有堵住大家的声音,又引导大家理性思考。 这篇文章的另一个特点是说话的方式很亲切。从头到尾都像是朋友在聊天一样,没有那种居高临下的感觉。当表达不同意见时,文章也没有用强硬的语句去否定大家的想法。这种充满人文关怀的表达方式让人感觉很舒服。 新疆日报这次成功的舆论引导告诉我们,应对舆情需要把情感、道理和法律结合起来。情感是沟通的起点,道理是沟通的主干,法律是沟通的底线。只有把这三者结合起来,才能达到好的传播效果。在信息化社会里,公众对公共事务越来越关心,官方回应必须与时俱进。 这次贺娇龙塑像倡议的案例表明,当官方放下身段用真诚平等的态度面对公众时,就能在多元声音中凝聚共识。这不仅是应对能力的提升,更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