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吉的生父是小吉的亲生父亲

很久很久以前,在2011年正月,镇雄县有个叫吉某的女人和一个叫邹某的男人相遇了。他们很快就住在一起了,但是并没有领证结婚。后来吉某发现自己怀孕了,结果两人因为一点小事吵了起来,感情就破裂了。2012年2月,吉某生下了一个男孩,取名小吉。邹某拒绝来看他,吉某只能自己一个人抚养他。随着小吉长大了,教育和医疗费用越来越高,吉某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到了2020年8月,她决定去找邹某帮忙分担抚养费。结果邹某否认和小吉有关系,还说出生证明上写的不是他的名字。无奈之下,吉某只好把这个案子告到了县人民法院。在庭审中,吉某解释说医生把她的名字听错了。她还提供了病历、住院票据和邻居证言等证据来证明这个事情。邹某拿不出反驳的证据,只好同意做亲子鉴定。经过权威机构的鉴定,确认了邹某是小吉的亲生父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法官判决给吉某九年的抚养费。从2012年2月21日到2021年2月20日一共要支付64800元,从2021年2月21日开始每个月还要给500元直到小吉成年。 这次判决下来之后,邹某不服上诉了一次。但是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正确没有问题就维持原判了。这个案子经过九年终于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