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聚焦秸秆科学治理 代表建议高值化利用破解"禁烧困局"

问题——秸秆治理为何不能靠“一刀切” 不少粮食主产区,秸秆处理直接关系春耕秋收、生态环境与农民增收。长期以来,露天焚烧因易造成大气污染、影响交通安全而被严格管控,但在部分地区也出现“只讲禁烧、不讲出路”的现象:秸秆还田条件不足、离田成本高、处理渠道不畅时,农户面临“堆不下、运不走、还不了”的现实压力。另外——若病虫害发生较重——单纯依赖自然腐解可能增加下茬作物病虫害风险,影响产量和品质。治理中如何兼顾生态红线与农业生产规律,成为基层管理的难点。 原因——技术、产业与体系短板叠加 秸秆资源分布广、季节性强、密度低,决定了其利用链条天然“重物流、重组织”。一些偏远地区道路条件、收集装备和社会化服务不足,导致收集、打捆、转运成本高企。再看利用端,尽管秸秆可用于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以及食用菌基料化等方向,但高值化产品仍受制于关键技术瓶颈和规模化供给不足:一上,高效预处理、稳定转化、标准化产品等核心环节仍需突破;另一方面,企业原料供应波动大、质量不稳定,制约长期投资和产业竞争力。此外,部分地区收储运体系不健全、政策工具碎片化,难以形成“农民愿意交、企业愿意收、市场愿意用”的闭环。 影响——从环境治理到乡村产业的多重变量 秸秆若处置不当,容易引发区域性空气质量波动,并带来火灾与交通安全隐患;若管理简单化,也可能增加农民劳动负担和生产成本,影响农业生产秩序。反之,若将秸秆纳入循环农业和生物质产业体系,不仅可减少污染排放、提升土壤有机质与耕地质量,还可能带动农村能源替代、饲料供给和新材料产业,形成新的县域经济增长点。可以说,秸秆治理既是环境问题,也是农业结构优化、乡村产业培育和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抓手。 对策——法治引领下的“精准管控+高值利用”组合拳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涉及的条款中,一上强调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另一方面提出地方政府要科学精准加强焚烧的组织、指导和管理。这个思路指向明确:禁烧并非目的,减污与增值应同步推进,管控措施要与资源化路径相衔接。 围绕如何把“综合利用”从倡导落到实处,赵立欣提出以高值化为牵引,形成科技、产业、政策三重合力。 ——科技创新方面,应面向高值转化关键环节集中攻关。可将秸秆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纳入“十五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围绕高效低成本预处理、清洁转化、产品提质增效和装备成套化等方向,提升技术成熟度与可推广性,降低企业用料门槛与综合成本。 ——产业培育方面,应推动产业集群与县域样板建设。秸秆利用需要“就地就近、规模适度”的产业组织形态,可总结推广各地成熟模式,依托农业主产县、园区平台和龙头企业,形成收储运、加工转化、产品应用协同发展的产业链条,增强市场化运行能力。 ——政策体系方面,应从“补一段”转向“建体系”。建议研究制定“十五五”秸秆高值化利用专项规划,完善财政金融支持、用地用能保障、产品标准与认证、碳减排价值实现等配套政策,并与大气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能源转型政策协同发力。同时,加快补齐收储运短板,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分级分类收集、质量标准管理与稳定供给机制。 在焚烧管理层面,基层更需要“可执行的精准”。对确需应急处置的特殊情形,要在法律框架内细化条件、程序和监管要求;对机械化水平不足、收运条件受限地区,可通过增配装备、优化作业组织与服务供给,逐步降低对焚烧处置的依赖。治理目标应从“压下去”转向“替代掉”,以可持续的处置路径减少反弹风险。 前景——从“简单粗放”走向“高值精细”的转变可期 从政策导向看,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已成为农业绿色发展重要内容。随着生态环境法典相关制度完善、关键技术迭代和产业链条补强,秸秆有望从“季节性负担”转变为“稳定性资源”。未来一段时期,决定成效的关键在于:能否形成覆盖县乡村的收储运网络,能否培育一批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利用主体,能否建立以市场为主导、政策为支撑的长效机制。只要“管得住”与“用得好”同步推进,秸秆治理将为减污降碳、耕地质量提升和乡村产业升级提供更坚实的支点。

秸秆处理方式的变化,折射出我国农业发展理念的调整。从单纯禁烧到科学管理,从被动治污到主动利用,这既是环保治理方式的改进,也是在农业绿色发展路径上的具体落地。以生态环境法典为遵循,配套更精准的科技与产业政策,秸秆利用有望实现从“简单粗放”到“高值精细”的转变,为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来自田间地头的绿色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