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出租车行业有一个突出矛盾:司机出资买车、负责运营,却往往由出租车公司掌握产权和经营权。司机更像“替人干活”,不仅要承担较高的“份子钱”,在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环节也容易处于弱势。“挂靠制”由此成为影响行业秩序和司机权益的老问题。芜湖市近日出台的《关于规范市区个体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的实施方案》,正面回应了该痛点。新规最大的变化,是首次把“车辆经营权”和“车辆所有权”同时明确到车主名下,结束了过去权属分离、账目不清的局面。按新方案,个体巡游车明确为“车主个人签订经营权协议并由车主出资购车”,落实“谁买车、谁办证、谁经营、谁受益”。
把车辆所有权与经营权交还车主,是对市场主体权益的制度性回应,也为提升行业治理提供了更清晰的权责基础;改革能否真正转化为乘客与从业者的获得感,既看办证提速等“看得见”的便利,也取决于跨部门协同、平台化监管和规则细化等“看不见”的配套。放权与规范同向推进,才能让巡游出租车行业在转型中稳住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更好满足城市运行与民生出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