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多地法院创新审判方式破解程序空转难题

问题——一些纠纷表面上“进入程序”,却因分案重复、诉讼路径割裂、衔接机制不足等原因,出现多头起诉、反复审理、久拖不决的现象,影响当事人权益兑现与社会预期稳定。

对此,202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在审判工作中促进提质增效 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意见》,要求准确把握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强化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防止“程序空转”,把“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落到实处。

一年多来,各地法院以制度牵引推动理念更新、方式转变,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

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最高法分两批发布5个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典型案例,集中反映人民法院在源头识别、规则适用、争议一揽子化解等方面的探索。

原因——“程序空转”往往并非单一环节失灵,而是纠纷结构复杂与治理方式不匹配叠加所致:一是系列纠纷被机械拆分,导致重复立案、重复送达、重复开庭,既占用司法资源,也增加当事人诉累;二是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交织,若严格切割处理,容易出现“民事说不清、行政办不了”的循环;三是部分当事人对结果预期存在落差,矛盾核心并非事实与法律争议,而是履行方式、清偿节奏、权利确认路径等现实问题,需要通过审判引导形成可执行、可持续的解决方案。

影响——从企业经营到群众安居,“程序空转”带来的不仅是时间成本,还可能放大不确定性。

审理周期拉长会增加交易风险与融资成本,影响企业信用修复;权属登记、抵押登记等问题久拖不决,容易引发连锁纠纷,损害社会信赖利益。

更重要的是,若纠纷长期停留在程序往返,司法权威与社会治理效能也会受到牵连。

对策——典型案例显示,“把关联的事一次办好、把能一并解决的争议一并解决”,是破除“空转”的关键路径之一。

其一,合并审理关联纠纷,实现争议“打包解决”。

在天津一物业公司与安装公司系列承揽合同纠纷中,双方围绕小区零星维修累计形成43项争议。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在立案阶段主动识别该系列纠纷的内在关联:当事人固定、法律关系性质相同、诉讼标的同类,具备合并处理基础。

经当事人同意后,将43件纠纷登记编立为一个案件并适用简易程序。

审理中查明双方对项目完成与结算金额并无分歧,核心矛盾集中在付款安排。

承办法官围绕“尽快回款”与“分期纾困”的平衡点组织多轮调解,最终促成一揽子协议:欠款分四期支付,任一期违约可就全部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从立案到调解成功仅用15日,实现“定分”与“止争”同步推进。

最高法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立案环节主动识别关联纠纷并依法合并审理,有助于避免分案处理带来的程序重复、裁判冲突等问题,以程序集约化促进司法资源高效配置。

其二,在行政案件中一并处理相关民事争议,打通“权利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吉林刘某江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争议中,因早年重复登记、抵押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当事人为实现转移登记多年奔波,民事与行政路径交替推进仍未解决。

进入行政诉讼后,法院在查明登记障碍的同时,注意到争议关键在于买卖关系确认及共同申请登记问题。

二审法院在充分听取意见基础上,针对相关继承人明确认可买卖协议效力并自愿放弃继承的情况,依法推动将相关民事争议一并处理,进而为行政机关办理转移登记扫清障碍。

该案体现了《指导意见》关于“行政审判中发现需先行解决相关民事争议且可一并解决的,应告知并依法一并解决”的制度导向,避免当事人陷入“诉讼接力”。

前景——从发布典型案例到完善配套机制,释放出清晰信号:审判管理将更加注重质量、效率与效果的统一,更加强调以事实查明与纠纷化解为中心的程序运作。

下一步,随着立案阶段关联纠纷识别、行民交叉争议协同处理、调解与执行衔接、繁简分流与简案快审等机制进一步规范,纠纷化解有望从“分段处理”转向“系统治理”,让人民群众在更短时间内获得更稳定、可执行的裁判结果。

司法改革的深层逻辑,始终在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这批典型案例所体现的司法智慧启示我们:优质的审判工作不应止步于程序完结,而应追求矛盾实质化解;不仅是是非评判,更要实现社会关系修复。

这种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正是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核心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