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火灾基本情况与救援过程 2025年6月19日21时51分许,位于文水县凤城镇土堂社区的一栋居民自建房发生较大火灾事故。
事故发生后,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迅速响应,先后调派13辆消防车、63名指战员赶赴现场。
消防部队采取多点突破战术,分别从建筑北侧、西侧展开灭火作业,同时利用42米云梯车开展人员救援。
经过近6小时的紧张救援,现场明火于23时57分扑灭。
在坍塌建筑废墟中,救援人员先后发现并救出两名被困人员,后又在建筑南侧底部发现第三名失联人员。
最终,火灾造成3人死亡,过火面积约749.2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431.36万元。
二、火灾成因的多维度分析 调查报告通过现场勘验、视频分析、检验鉴定等多种手段,系统梳理了火灾的成因链条。
直接诱因是一名10岁男童在建筑大门外拔草玩火,引燃了大门后的柏树枝叶,进而点燃相邻的塑料储物柜。
该男童及其奶奶随后虽然尝试用水灭火,但由于灭火不彻底,火源未被完全扑灭,最终导致火势在21时51分许重新燃起并迅速蔓延。
火灾蔓延的深层原因涉及多个环节。
首先,建筑一层过道存放约30门储物柜,柜内堆放雨衣、书籍等大量可燃物,形成较大的火灾荷载。
其次,建筑外墙大量使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板作为保温材料,该材料氧指数仅为20.0%,属于易燃材料。
火灾发生后,火势通过夹芯层迅速向上蔓延,形成空间立体燃烧,这是建筑快速坍塌的重要原因。
再次,当发现火情后,相关人员未能及时拨打报警电话,也未采取有效的扑灭措施,导致火势进一步扩大。
三、建筑违法建设的根本问题 调查表明,起火建筑本身存在严重的违法建设问题。
该房屋由建筑所有人张某德聘请无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在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为四层楼房。
竣工后,该建筑被用于出租,平时有36人居住,事发时实际住户12户共30人。
建筑的日常管理由建设方本人负责,仅聘请1名住户作为保洁人员,管理体系不完善,安全措施不到位。
这种违法建设、违规使用、管理缺失的状况,大大增加了火灾风险。
四、责任认定与法律处置 根据调查结论,起火建筑所有人张某德负直接责任。
他违法进行建筑设计和施工,使用易燃保温材料,在建筑内存放大量可燃物,且安全管理严重不足。
文水县公安局已将该起事故立为刑事案件,对张某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同时,玩火引发火灾的10岁男童张某某也被认定负直接责任,相关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五、事故警示与预防对策 该事故暴露出当前农村地区建筑安全管理的多个薄弱环节。
一些自建房存在无证设计施工、违规使用易燃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日常管理混乱等问题。
同时,儿童火灾安全教育和家庭监护也存在明显不足。
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村自建房的规划审批和建设监管,严格执行建筑材料防火标准,推进农村地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并加大对儿童和家长的火灾安全教育力度。
一场由儿童玩火引发的悲剧,照见了自建房安全管理的盲区。
当生命逝去换来沉痛教训,唯有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转化为刚性制度约束,通过强化源头审批、动态监管与普法教育的三重防线,才能筑牢城乡安居住房的防火墙。
这既是对逝者的告慰,更是对生者安全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