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过巡视整改“回头看”疏通堵点难点 推动监督效能加快转化为国企发展动能

湘江之畔,高端铝材生产线开足马力;洞庭湖畔,港口多式联运高效运转。这些生动场景背后,是湖南省委巡视办将监督权力转化为发展动能的实践成果。 巡视整改的关键在于精准查摆问题。湖南省委巡视办针对第六轮巡视发现问题进行系统梳理——结合省属国有企业实际——梳理出十三类共性问题,明确整改方向与责任边界。这种分类施策的做法,避免了整改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为后续工作提供了清晰的路线图。 针对不同企业的具体问题,省委巡视办采取了有针对性的督促措施。面对"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力度不够"的共性问题,推动省国资委成立科技委员会,实现创新资源一体配置,出台激励保障机制,有效激发了关键技术攻关企业创新活力。对于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通过推进党建指导员选派和"一企一品"党建品牌试点,整改期间该集团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十余家,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的有机融合。针对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多式联运物流服务基础薄弱的问题,督促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紧盯落实进展,推动港口运输体系完善。 整改工作的深度决定了成效的持久性。为避免整改流于形式、停留于表面,湖南省委巡视办通过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发送跟踪督促函、实地核查等多种方式,推动整改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针对湖南矿产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态环保工作认识不足的问题,持续跟进督导,推动该集团以科技赋能整改,完善环保制度及责任考核,推广废石智能分选等先进技术。针对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对高投入、高风险研发项目的顾虑,推动省国资委探索建立改革创新风险备案试点,明确在产学研融通创新中可容错免责,促成对应的项目入选国务院国资委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这些举措切实破除了体制机制障碍,为企业创新发展营造了更加宽松的环境。 巩固整改成果的根本途径是制度建设。湖南省委巡视办推动被巡视单位既注重"当下改",也坚持"长久立",以制度创新固化整改成效。省国资委出台省属监管企业创业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科创投资导向与考核规范;兴湘集团制定党建与经营融合考核制度、阳光采购管理办法,健全内控体系;湖南矿产资源集团完善环保责任考核与技术创新激励制度,规范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湘电集团建立研发项目容错免责与成果转化管理制度,优化产学研协同机制。这些制度创新不仅解决了当前问题,更为长远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建立"整改—回访—再整改—验收"闭环管理机制,是湖南省委巡视办的创新举措。这个机制对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易反弹的领域进行重点督查,确保整改成果有效转化,防止问题反复出现。通过这种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督,使巡视整改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整改成效更加稳定持久。

湖南国企的实践表明,巡视整改的关键在于构建长效机制;这场刀刃向内的改革不仅提升了企业治理水平,更启示我们:只有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优势,才能真正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