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美颜灯"屡禁不止现象调查:监管漏洞与技术标准亟待完善

一、问题:禁令之下,“美颜”灯仍在一些角落“亮着” 对生鲜产品而言,色泽是消费者判断新鲜度的重要依据。

新修订《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明确提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防止误导消费者感官认知。

然而,近期走访多地市场、商超、生鲜门店发现,部分肉店仍在使用红光或紫红光灯具,使肉类呈现异常鲜亮的外观;更隐蔽的做法也在出现:部分灯具打着“新国标”“隐形红”等概念仍输出偏色光;一些灯具可调色可调亮度,检查时切换为白光,检查结束后再恢复偏红光;还有商户通过更换外罩等方式掩盖灯具真实颜色。

相关现象不仅出现在个别城市,在多地消费者的反馈中亦有体现,说明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性与反复性。

二、原因:利益驱动叠加标准边界、取证难度与平台销售“外溢” 其一,短期利益驱动。

部分商户将“卖相”视为吸引客流的直接手段,认为色泽更“好看”更易成交。

与此同时,价格低廉、获取便利也降低了违规门槛,线上线下几十元即可买到相关灯具,形成“装上就见效”的诱因。

其二,技术标准与监管判断存在灰区。

现行部分照明相关标准多以一般显色指数Ra等指标作为参考,但现实中即便满足某些指标,仍可能产生明显偏色,导致消费者对“真实色泽”的感知被改变。

监管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往往需要在效率与准确性之间权衡,全面送检成本高、周期长,现场执法更多依赖肉眼判断,而“明显改变”的界定又带有一定主观性,容易造成执法尺度不一。

其三,处罚适用与执法预期不足。

《办法》明确对违规行为可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但在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与经营者对“是否属于严重违法”存在认识差异,个别商户认为“只是灯光美化,不影响质量”,从而对整改要求重视不足。

若以整改为主、立案处罚较少,震慑效应就会被削弱,违规成本与获益之间的平衡难以改变。

其四,电商平台跨区域销售增加源头治理难度。

灯具生产与销售链条跨地区分布,出现“线下门店被查、线上仍可买到”的监管缝隙。

部分商家通过网络营销话术弱化合规风险,导致违规产品在更大范围流通。

三、影响:侵蚀消费信任,扰乱公平竞争,放大食品安全风险感知 “美颜”灯的核心危害在于误导。

消费者在灯光影响下作出购买判断,可能出现对新鲜程度、部位色泽的误判,损害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对守法经营者而言,违规“美化”相当于通过技术手段制造不公平竞争优势,挤压合规商户的生存空间。

更值得警惕的是,一旦“灯光美化”与不规范储存、以次充好等行为叠加,可能掩盖变质迹象,放大潜在食品安全风险。

同时,类似现象一再发生,会削弱消费者对市场管理的信任,进而影响行业整体形象。

四、对策:从“看得见的整改”走向“可量化的标准”和“可追溯的源头” 治理“美颜”生鲜灯,关键在于补齐可执行、可验证的规则链条。

一是细化技术指标,减少执法争议空间。

行业检测人士提出,若在满足一般显色指数Ra要求的同时,引入特殊显色指数R9等约束指标,可显著降低肉眼可见的色差,提升“接近真实色泽”的可控性。

相关指标在家用照明等领域已有成熟测试方法与设备基础,具备推广条件。

通过标准明确,让“是否违规”从主观判断更多转向客观检测与量化认定,可提升执法一致性与社会预期稳定性。

二是完善现场快速判定与抽检机制。

在保障效率的前提下,可探索便携式检测设备应用、重点区域与重点业态的专项抽检、对可疑灯具建立快速处置流程等,降低取证成本。

对“可调色”“伪装外罩”等规避手段,可通过明确禁止性条款或执法指引加以约束。

三是提高违法成本与执法刚性。

对屡改屡犯、拒不整改、造成消费者投诉集中或社会影响较大的,应依法从严处置,形成可感知的震慑。

同时,对经营者开展合规指引与普法宣传,明确“误导消费者感官认知”同样属于违法边界,推动从“要我改”转向“我要守”。

四是强化平台责任与源头治理。

针对网络销售,应推动电商平台完善准入审核、关键词管控与商品抽检机制,对宣称“增色”“提鲜”“隐形红”等易诱导违规的产品加强治理。

对生产、批发环节加强监管协同,推动跨地区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压缩违规产品流通空间,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五、前景:标准更清晰、协同更顺畅,才能让“真实呈现”成为行业底线 从长期看,生鲜消费正在向品质化、透明化升级,消费者对“看得见的真实”需求更强烈。

治理“美颜”灯并非小题大做,而是对市场秩序与消费信任的基础性修复。

随着技术指标逐步完善、执法工具更趋精准、平台治理责任进一步压实,相关乱象有望得到系统性遏制。

更重要的是,通过制度与技术共同发力,让“真实展示”成为行业共识与底线,才能推动生鲜零售在规范中提升竞争力。

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美颜"生鲜灯看似只是改变了商品的外观,实质上是对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侵犯,也是对市场秩序的破坏。

两年多来禁令难以落地的现象表明,仅有法律规定还不够,还需要完善的技术标准、有力的执法行动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相关部门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健全食品销售领域的监管制度,堵住现有漏洞,让消费者能够看到食品的真实面目,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