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颁发首本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 矿业权管理改革实现制度性突破

长期以来,我国采矿权管理实行“一证载两权”模式,即采矿许可证同时承担物权证明和行政许可双重功能。

这一制度设计导致权责边界模糊、审批流程冗长,成为制约矿业高效发展的瓶颈。

以郴州为例,作为湖南省矿产资源大市,其矿业产值占工业经济比重超过30%,但传统审批模式使得企业从申请到投产需经历数月甚至更长时间,严重影响了市场活力。

为解决这一问题,2025年7月实施的新《矿产资源法》确立了“权证分离”原则,将物权登记与行政许可解绑。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同步推进审批一体化改革,将串联审查升级为并联审查。

郴州市作为改革试点,率先完成智慧审批平台建设,实现全流程数字化办理。

北湖区石山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成为首个受益项目,其采矿权人凯富贸易公司仅用15个工作日即完成登记,较以往缩短70%以上时间。

此次改革带来三方面显著成效:一是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可通过线上平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二是提升监管效能,部门间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孤岛,智能核验降低行政成本;三是强化法治保障,不动产权证书明确物权归属,为企业融资、交易提供法律凭证。

郴州市矿业联合会指出,新制度将推动年产值超千亿元的当地矿业加速向绿色开采、集约化经营转型。

据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透露,下一步将重点完善三项机制:推广智慧审批平台至县级权限项目,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探索矿业权二级市场交易规则。

业内专家分析,随着改革深化,郴州有望在三年内形成“审批高效、监管精准、生态友好”的矿业发展新范式,为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提供示范。

一张证书的意义不止于“领证落章”,更在于背后制度逻辑的更新与治理方式的升级。

以法治为框架、以数字化为抓手、以绿色发展为导向,郴州首本采矿权不动产权证的颁发,既是破除制度性梗阻的现实回应,也是推动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的起点。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把“首证效应”转化为“常态能力”,让规则更清晰、流程更高效、监管更有力,才能在高质量发展赛道上把资源优势更好转化为发展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