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天津2014年试行的那个办法,这次修订主要是给它配上了最新的国家和市里的计量标准,条款变化不大,但退费这部分写得更细了。如果你家暖气不热想退钱,新规给你把情况都列清楚了。想让自家暖气费按表算?房子先得有五张“通行证”:建筑得达到本市第二步节能标准,供热系统设计得符合两个设计规程,施工验收也得按两个验收规程来;管网和热量表得完好且能计量,表还得是经过检定合格的。要是缺一道关,就算不具备条件,供热公司有权拒绝你按计量收费。钱什么时候交?无论你跟供热单位怎么谈,最晚12月31日必须把面积热价一次性交齐,否则得付违约金。抄表分两次公示:采暖期前在小区明显地方公示读数,采暖期结束30天内再把总用量通知到户。收到通知15天内你可以申请复核,双方签字确认才算数。结算也得按规矩走:用热户拿着上期缴费票据和确认单从6月1日开始办手续。温度不达标退费分三种情况:供热单位的原因造成室温低退100%面积热费;新建建筑保修期内因建设单位问题也退100%;因停水停电等原因停热按天退面积热费。 热量表要是坏了咋办?因为质量问题算供热公司的账;如果是你自己乱动或者淋水弄坏了表得掏腰包,还得按面积热费的120%收费。新建住宅第一个采暖期只抄表不结算。房子没交出来的采暖费由建设单位承担。想停热或恢复用热得先办手续再交补偿费。这个新规矩从印发那天就生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