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有这么一家企业,主营箱包生产,总共雇了70个工人,里头光女工就有62个,解决了不少人的就业问题。然而罗甸县总工会在排查时发现,这家企业居然连工会都没建,员工也没人入会。这事儿不光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还让职工在维护权益、寻求帮助、参与民主管理方面都没了依靠。老板法治观念淡薄,觉得建工会麻烦成本高,再加上基层工会的宣传动员做得不到位,这些都让企业对建会有顾虑。 缺乏组织的职工在工资发放、劳动安全、福利待遇这些方面很容易吃亏。长此以往,大家的获得感会变差,还容易引发纠纷,影响劳动关系的稳定。针对这个情况,罗甸县总工会依法启动了监督程序。他们实地去了企业走访,找职工聊天了解情况,还给企业发了《企业建会入会法律监督提示函》,把法律义务给说得明明白白。 发函之后他们也没闲着,安排专人专门对接企业。政策是怎么回事儿?流程该怎么走?全都给手把手地教了一遍。最后硬是帮着企业把工会组建好了、法人登记办齐了、会员也都入了会,还把该交的工会经费一分不少地交上了。 这次行动就是依法履行职责的一个典型例子。通过“提示函”这种手段,工会硬是把企业给推到了建会的路上。以后各级工会要继续做好法律监督工作,多跟司法机关、人社部门联手办事。只有这样才能让工会组织在基层真正铺满。 把工会建起来不仅是法律要求的事儿,更是给职工谋福利、让企业好发展的根本基础。罗甸县的这个做法说明,靠法治化、规范化的指导监督,能让工会从只是挂个牌子的“有形覆盖”变成真正管用的“有效覆盖”。接下来只要把这个机制继续完善好,把基层工会的活力给激发出来,就能牢牢把职工权益的根基给夯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