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6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对席某强奸上诉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案发生在婚约订立次日(2023年5月2日),自一审宣判以来,引发了社会对婚恋关系中“自愿原则”适用边界的持续讨论。案件回溯显示,席某与被害人经婚介机构相识约三个月后订立婚约。二审法庭调查证实,事发当日被害人在电梯内持续反抗,其肢体动作、面部表情及声音等情况被监控设备完整记录。审判长杨东远在裁判说明中指出:“现代科技手段固定了客观证据,清晰呈现了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行为过程。” 法律专家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缓解了此类案件中常见的取证难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教授张明楷表示:“亲密关系中的非自愿性行为往往存在举证难题。本案中,视听资料与被害人陈述相互印证,形成较为完整的证据链,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可参考的实践路径。” 值得关注的是,该判决作出之际,正值《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三十周年。全国妇联权益部对应的负责人介绍,近五年全国涉婚恋关系强奸案件年均增长率约12%,司法机关也在逐步完善证据审查标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出台的《关于办理性侵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强调,应重点审查电子数据、生物检材等客观证据的证明力。 从社会影响看,该案深入明确了“婚姻承诺不等于性同意”的法治共识。中国政法大学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近期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超过60%的受访者仍存在“订婚即默示同意”的错误认知。多位社会学专家建议,加强婚前法治教育,纠正相关观念。
婚恋关系应建立在平等与尊重之上,订婚更不意味着对个人意志的让渡。从法治角度看,任何无视拒绝、以强迫方式满足私欲的行为,都不应被关系、习俗或所谓“承诺”所掩盖。该案通过裁判明确边界,提醒社会:每一次“不同意”都应被认真对待,每一条权利底线都应得到切实守护。唯有让规则成为共同遵循的准则,亲密关系才能建立在安全、尊严与信任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