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3亿网民玩直播,占了整体网民的75.2% ,职业主播多达3880万人

这几年网络直播的用户和市场规模一直在涨,数据显示现在有8.33亿网民在玩直播,占了整体网民的75.2%,职业主播更是多达3880万人。北京互联网法院刚刚通报了几起涉及直播著作权的案子。 先看第一起,大家要特别注意别在直播里随便放别人的歌,或者翻唱别人的作品。这事儿在实践中很常见,未经许可就展示介绍作品,或者拿作品给直播间引流,这些都是侵权的。 还有直播带货的时候用别人的歌当背景音乐也得付钱。有个原告甲集体管理协会负责管理著作权,因为被告乙公司直播卖货时用了他们的歌没给钱,法院就判乙公司赔800块钱的损失,外加40元的合理开支。 再来看第二起案例,有个公司在YY网站开了个“陪你看”专区,给主播提供影视剧资源,让网友和主播一起看还有回放功能。法院认为这种做法是为了吸引用户留住流量,也没否认有侵权风险,结果判赔了80000元。 第三起是说某个主播刘某没经授权就在直播间里讲小说,还把回放放出来让大家选时间看。法院觉得这种提供回放的行为相当于让大家在特定时间地点听书,侵犯了信息网络传播权,所以判刘某赔15000元损失和9890元的开支。 最后一起是关于App的。原告甲公司发现某App给用户提供点歌功能,用户点了歌后能直接播放或者用伴奏唱。虽然被告乙公司和别人签了合同想用这些音乐做直播,但合同里的授权是来自音集协的,而甲公司给音集协的权利仅限于线下实体卡拉OK使用,并不包含网络直播这块。 因为这个链条不完整不能证明有授权,法院还是判乙公司赔2000元。虽然乙公司不服上诉了,但没按时交上诉费被按撤回处理了。这四个案子都是总台央视记者冀成海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