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西的冬天是真的苦啊!

1月26日那天晚上,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公安局接到了报警电话。事情是这样的:一个跟团徒步的人在黑海子那个地方失联了。原来这哥们儿在团队走的时候没跟大家打招呼,自己就走偏了路,跑进了还没开发的山里。刚开始大家还以为他是自己先下山了呢,直到傍晚才发现不对劲儿,赶紧报了警。 当地政府立马开始行动,把警察、专业救援队、熟悉地形的向导还有志愿者凑到一块儿,组成了联合搜救队。这次要找的地方海拔大约有4000米高,大半夜气温低得吓人,能到零下20摄氏度。雪又厚又硬,风还刮得呼呼响,七八级的大风很常见。更让人头疼的是,这里还有野生动物出没。这就给救援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救援组没敢停歇,大家连着找了三十多个小时。好不容易在27号晚上八点多钟,在一处山脊上找到了那个失联的男子。看他身体还挺硬朗的,救援人员就把他护送下山送去医院检查身体去了。 这次事故虽然最后把人救回来了,但背后反映出来的安全问题真让人担心。首先是这哥们儿太不当回事了。虽然他也算是有经验的徒步者了吧?可他偏挑这么个天寒地冻的时候单枪匹马去钻那些没人去过的山沟沟。川西的冬天那是真的苦啊!昼夜温差大得离谱,说下雪就下雪的;风一吹起来能见度直接归零;再加上冻僵了的人根本没法动弹。最要命的是那些没开发过的山头又难走又没信号。 再者是浪费了太多公共资源。光是这次救援就把80多号人给累趴下了,还出动了15辆救援车。无人机、卫星通讯设备这些高科技家伙什也都用上了。大家伙儿在海拔那么高的地方顶着严寒干活儿,体力消耗太大了;有的甚至高原反应犯了。当时还在飘雪花呢!要是再耽误时间久点,那得多大规模的增援才能管得住? 咱们国家其实有《旅游法》和《自然保护区条例》管着呢!明文规定了游客不能去那种地方乱跑。可现实情况呢?监管上还是有漏洞。你看现在川西、西藏、新疆这些热门徒步的地方;有些户外俱乐部组织的活动审查不严;安全教育也就是走走过场;有些人还把那种“探险精神”理解错了。 咱们现在倒是在搞备案制度了。比如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规定上3500米以上的山得提前申报;甘孜州那边有的景区也在搞徒步线路登记管理。可业内人士也说了:这些办法大多盯着景区了;对广大不设景区的山地管得还是太松了! 现在大家都在说要搞“政府指导、协会规范、俱乐部负责、参与者自律”这套四级管理体系;还得把安全教育这一块写到俱乐部的资质审核标准里去;甚至把那些违规的人列入黑名单才行! 咱们再看看国外是怎么搞的吧!阿尔卑斯山那边的法国、瑞士都有强制注册制度;登山的人必须买那种包含救援险的保险;日本富士山登山季也是控制人数和检查装备的。这些国家都有一个原则:谁违规谁担责!要是因为违反规定出了事去找人家要钱追赔偿也是常有的事。 咱们也可以借鉴一下这些国际经验嘛!现在民间的“蓝天救援队”在他们的章程里就明确写着:对于那些明显不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去求助的话;他们有权追回消耗掉的物资费用!法律专家也建议说:在修订《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时候可以加一条“冒险救援追偿”条款;这样既能救人又能让老百姓知道爱惜公共资源是个啥滋味! 这次川西失联事件虽然处理得挺好;体现了咱们基层应急能力很强;但更该当成是一个提醒石碑吧!随着全民健身战略的深入推进;户外活动只会越来越火;咱们得把“规则红线不能碰、自然力量不能小看、公共资源不能乱花”这三种意识牢牢钉在心里;把从预防到救援的整条链都完善起来;这样才能让大伙儿在安全的前提下真正看到大自然的美! 生命至上的原则永远不会变;可对生命最大的尊重;首先是对风险要有清醒的认识;对规则要有自觉的遵守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