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是关系人民福祉的重大课题。咸宁市检察机关近期的诸多举措表明,运用法治手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当地检察工作的重要着力点。 问题的发现与初期应对 老宝塔河曾因污水直排、垃圾堆积等问题困扰当地群众。在市人大代表提出整治建议后,咸宁市检察院与咸安区检察院联动出击,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整治污水直排问题。该举措触发了多部门的协同行动,河道排污口排查从原有的70处增至98处,新增3个小区共计2400余户完成了雨污分流改造。整治后的河道重获生机,居民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从惩治到修复的全链条监督 检察机关的职能不仅在于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更在于推动生态环境的实质性修复。2019年至2023年间,熊某某等8人非法从事烤钒加工,将废水直排,造成严重环境污染。2024年6月,8人因污染环境罪获刑。但检察机关并未就此止步,而是通过公益诉讼持续跟进,最终促成当事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修复费用14余万元。原排污口已复绿,被硬化的林地重获新生。这种从刑事追责到民事赔偿再到生态修复的全链条监督模式,表明了现代法治建设的深度和温度。 规模化的生态修复成效 数据反映了咸宁检察机关生态保护工作的广度和深度。2024年11月以来,该市共办理生态检察案件247件,推动当事人承担赔偿金、修复费用等3000余万元。同时,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整治临时船舶点12处,清理建筑垃圾110吨,新增生态修复资金260万元,放流鱼苗超千万尾。这些数字背后是对生态系统的系统性修复和对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修复被污染水源地7处,清理垃圾废物230余吨,整治排污口及污染隐患168处,为2500余株古桂树撑起"保护伞",这些具体举措涵盖了水体、土壤、大气等多个生态要素。 科技赋能提升监督精准度 在大数据时代,检察机关也在创新监督方式。2025年6月,通城县检察院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部分汽修店废机油管理粗放、污染环境的问题。经过磋商推动,该县启动专项整治,44家维修店完成整改,169家小微企业的危险废物纳入统一收集体系。这表明,科技手段的应用使得环境监督从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发现,从宏观管理转变为精准施策。 生态保护范围的拓展 咸宁检察机关还将保护触角延伸至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嘉鱼等地在珍湖国家湿地公园设立检察工作站,办理相关案件7件。这种前置性、预防性的监督机制,有助于在问题萌芽阶段就予以制止,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从“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的实践可以看到,生态文明建设既需要法治保障,也需要治理协同。咸宁的探索表明,当环境保护从末端惩治转向全过程监管,从单一力量转向多元共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才能更好落到实处。曾经经历污染困扰的土地,如今正以司法力量推动绿色发展,交出新的治理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