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勤俭: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审查批准 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同步审议

问题:面向未来五年,我国外部环境更趋复杂、转型升级任务叠加的背景下,需要继续明确战略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取向,形成全国上下可对标、可落实的行动框架。发布会信息显示,本次大会将审查批准“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并同步审议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体现出在关键发展阶段以规划统筹全局、以法治保障落实的制度安排。 原因:从发展阶段看,“十五五”时期被认为是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承上启下的五年,既要巩固前期高质量发展成果,也要在科技创新、产业体系现代化、区域协调发展、民生保障和风险防控诸上实现系统性突破。从制度逻辑看,我国五年规划编制实施已形成较成熟机制: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提出规划建议,国务院组织编制规划纲要,提交全国人大审查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娄勤俭指出,规划编制广泛征求意见,本身也是集中智慧、凝聚共识、统一思想的过程,为规划可执行、可评估、可落地打下基础。将有关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意在增强规范性、稳定性和权威性,使规划更好发挥战略牵引与政策协同作用。 影响:其一,审查批准“十五五”规划纲要,有利于把中长期战略部署细化为阶段性任务清单和重大工程安排,提升宏观政策一致性与跨周期调节能力。其二,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进入审议程序,发出以法治方式强化规划严肃性与约束力的信号,有助于进一步理顺规划体系中不同层级、不同类型规划之间的衔接,减少重复建设与政策碎片化,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其三,在国内大市场潜力持续释放、技术迭代加速、外部不确定性上升的情况下,以规划引导预期、以法治稳定预期,将为企业投资、地方建设和社会公众提供更清晰的政策坐标。 对策:围绕规划审查与立法推进,需要把握三上重点。一是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保持战略连续性的同时,提高对新质生产力培育、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人口结构变化等关键变量的响应能力。二是健全规划实施闭环机制,强化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的合力推进,突出可量化指标、阶段性评估与动态调整,确保“写在纸上”的部署转化为可检验的成效。三是以立法提升制度供给质量,明确规划编制程序、公众参与、部门协同、监督评估与责任落实等关键环节,让规划既有战略高度,也有制度刚性,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执行体系。 前景:随着“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审查批准并公布实施,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将获得更清晰的路线图与施工图。同时,国家发展规划法若经审议完善并适时出台,将进一步夯实规划治理的法治基础,推动规划在引领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区域协调与提升国家治理效能上发挥更大作用。可以预期,规划与立法同步推进,将为稳预期、强信心、促发展提供更可靠的制度支撑。

站在新的历史坐标上,“十五五”规划的制定既是发展蓝图的绘制,也体现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当党的主张、人民意愿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共同行动纲领,该制度优势将为推进民族复兴提供更稳定的确定性。随着国家发展规划体系法治化完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也将获得更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