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中国法治政府建设又进了一步,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搞得很深入,这是给执法定规矩、保护老百姓权益的大好事。这个制度的发展,能帮国家治理能力变得更强,经济社会要高质量发展,执法也得跟着变。以前执法只是维护秩序,现在得管风险防控、优化营商环境、搞数字治理这些多方面的事儿。老百姓越来越期待执法公平透明,这就要求这个制度必须系统化推进。 实际操作中,“类案不同罚”、“罚得畸轻畸重”的问题很突出,这严重影响了执法的公信力,也让法治政府建设遇到了麻烦。这不仅违背了法治统一的原则,也跟不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出现这种问题是因为制度设计有漏洞,有时候处罚轻重不合理,或者搞一刀切。单一的标准没法照顾到地方实际和不同对象的差异,导致执法不够科学精准。有些地方还没完全解决量化的难题,理论和实践都面临挑战。 要是不健全这个制度,执法的权威和公正就会受影响,营商环境也很难优化。特别是现在经济社会在转型期,要是裁量权太大、基准不科学,容易让人钻空子搞腐败,损害市场主体的利益,阻碍发展。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咱们国家已经采取了不少措施。党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这个制度,把它当成规范公正执法的重要抓手。在制度建设上,要有国家层面的框架来统领统一的要素清单、法定阶次和制定程序。还要强化分类裁量和价值导向,根据不同企业的特点和监管目标来办事。 以后完善这个制度得把国家框架和地方实际结合起来。不光要制定规则程序,还要让裁量过程规范化、能解释、能检验、能比对,把粗放式执法变成精准式。核心是保留必要的自由裁量空间,把过程变成标准化的流程,防止随便乱罚。 从治理角度看统一基准能解决同案不同判的问题;从权利角度看公开基准能帮老百姓预判后果。这就是以人民为中心在法治建设上的具体体现。 总之这是个系统工程得坚持法治统一,兼顾地方差异和监管对象不同。不光要完善国家制度框架还得在实践中摸索创新。在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的路上只有推进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才能让执法更精准高效为法治中国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