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强制广告引发消费权益争议 乘客被动观看电子屏幕成行业顽疾

随着网约车行业竞争加剧,部分平台通过车载广告拓展盈利渠道的做法正面临舆论拷问。

记者调查发现,多款网约车车型在乘客视线30厘米范围内安装电子广告屏,不仅无法手动关闭,其高频闪烁的亮度和自动播放模式更易导致视觉疲劳。

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平台未在约车前明示广告设置的行为已构成信息不透明。

这种现象的蔓延存在多重诱因。

一方面,网约车平台在资本压力下转向"流量变现"模式,2023年行业数据显示,车载广告已成为部分企业仅次于抽成的第二大收入来源;另一方面,现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未对车内广告作出具体约束,形成监管盲区。

交通运输部专家委员会成员李明指出:"公共服务与商业服务的边界亟待厘清,地铁广告因公共属性获得豁免,但网约车作为市场化服务必须遵循自愿原则。

" 强制广告带来的负面影响正在显现。

医学研究表明,密闭空间内持续暴露于强光广告屏,可能引发晕动症加重、偏头痛等症状。

北京市消协近期收到的相关投诉量同比上升47%,其中夜间乘车投诉占比达68%。

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广告屏存在违规采集乘客影像行为,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警示:"这已超出合理商业范畴,涉嫌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

" 针对乱象,多地已启动治理行动。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率先将"广告强制播放"纳入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体系,上海市消保委则推动建立"广告车辆标识制度",要求平台在接单界面明确标注。

头部平台滴滴出行回应称,正在研发光感调节技术,预计下半年推出可自主关闭的二代广告屏。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建议:"应建立广告收益分成机制,将部分利润返还乘客以体现公平原则。

" 行业分析指出,2024年网约车广告市场规模预计突破50亿元,但野蛮生长阶段即将终结。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最新报告提出"三重底线"原则:商业创新不得突破安全底线、体验底线和伦理底线。

随着《网络消费纠纷解决办法》修订工作启动,车内广告的播放时长、亮度标准等具体规范有望年内出台。

出行服务连接着千家万户的日常感受。

把乘客当作“流量入口”,看似带来短期收益,却可能透支行业信用。

让商业投放守住边界、让服务回归本位,关键在于把选择权交还消费者、把安全与规范落到细节。

唯有如此,网约车才能在创新与体验之间找到更稳妥的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