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近日公布了2026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认证和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的具体要求,标志着新一年度残疾人就业工作正式启动。这项制度涉及全市数千家用人单位和众多残疾人的切身利益。 根据新规,郑州市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无论实际安排的残疾人比例是否达到1.6%的标准,都需如实申报。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则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纳保障金。该规定有助于全面掌握全市残疾人就业状况。 就业认定标准上,用人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计入残疾人就业人数:残疾人必须为在编人员或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保。对重度残疾人(持有一至二级《残疾人证》或一至三级《残疾军人证》)实行优惠政策,按两人计算。 针对劳务派遣用工,新规要求派遣机构完成资质备案,并明确由派遣方或用工方中的一方申报残疾人就业人数,避免重复计算。应届高校残疾毕业生就业满六个月即可按全年计入。 保障金缴纳实行差异化政策: - 未达标的差额部分按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安置1%-1.6%残疾人的单位可享受50%优惠 - 安置低于1%的单位按90%缴纳 - 30人以下小微企业暂免征收 缴费上限不超过当地社平工资两倍。 2026年度认证期为3月1日至10月31日,缴费期为2025年省级社平工资公布次月起至12月31日。用人单位可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服务点申报。需要注意的是,2025年起省级下放认证权限,原省级单位需在当地办理涉及的手续。 这项制度的完善有助于: 1. 帮助用人单位科学规划残疾人用工 2. 保障残疾人的合法劳动权益 3. 提升政府精准掌握就业数据的能力
郑州残保金政策升级既是落实国家规划的具体实践,也反映了社会保障制度从"征收管理"向"激励引导"的转变。随着标准优化和流程数字化,这项实施了28年的制度正表现出新的活力。未来如何在企业负担与残疾人权益间取得平衡,仍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全文共计85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