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最近推出了一套新的矿业权交易规定,咱们这次就来简单聊聊这个新政有哪些亮点。先说一下这个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是五年。这套规定由自然资源部来统一解释,呼和浩特还有鄂尔多斯的矿业权交易,以后都得按一个标准来。接下来咱们说说交易门槛。公告发布方面,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拍卖日或挂牌起始日的20个工作日前就给大家通知清楚。挂牌时间不能少于10个工作日。如果需要更正已经发布的公告,得先撤销原来的再发新的,避免时间上赶场影响公平。竞买人的最低数量方面,招标和拍卖每宗标的最少得有3家参与竞买。如果不够3家,交易平台就得把情况告诉出让人,出让人要依法停止或重新组织交易,不能让大家没处接盘。再来说说交易主体。出让人和转让人得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受让人需要符合探矿权、采矿权申请条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竞得人就是最后获胜的买家,资质不符合的直接取消成交资格并退还保证金。交易方式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可选,鼓励大家使用互联网进行交易。平台得有固定场所、完善制度和专业人员。互联网交易系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办理流程,全程留痕电子签名也有法律效力。公示方面,不管是招标、拍卖还是挂牌成交的结果,公示期都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内容要在自然资源部、内蒙古自治区还有盟市的网站上同步发布。大家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话可以书面提出,主管部门会及时核查反馈。监管方面部门联动监督很重要,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区交易活动监督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中标人或者竞得人如果出现放弃项目、拒签合同等情况就视为违约要承担责任。争议处理的话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打官司。最后附则部分鼓励大家把矿业权转让进平台进行交易提高透明度,所有费用都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如果以前的文件和这个细则冲突了就按新规执行。过渡期内盟市发证权限的矿业权出让转让也可以参照执行确保政策不断档落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