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司瞒着他把价值不菲的宝贝当成了月饼礼盒

各位观众大家好,我现在是在吴中区人民法院给大家现场解说,刚才有位听众提到了一个特别有意思的案件,咱们来聊聊这个事。 说的是一位叫王某的藏友,手里有件价值连城的祖传孔雀绿釉镂空雕天球瓶。2023年4月,他为了拍卖掉这件宝贝,找到一家拍卖公司签了《委托服务协议》。 双方约定把这件花瓶放在这家公司保管展示并负责拍卖。为了稳妥,王某给这个瓶子定了个最低成交价70万元,这相当于瓶子的保底价格。为了让公司能尽心办事,他还掏了1.02万元的服务费。 结果呢?一个月后香港韦尔斯春季拍卖会落锤了,这个瓶子没能顺利卖出,最高拍到了32万港币,折合人民币也就是28万多点。拍卖没成功本该是双方预料之中的事,但让人意外的是,这家拍卖公司竟然瞒着王某干了一件蠢事。 他们把这件价值不菲的宝贝当成了“月饼礼盒”寄了回来,而且只给这只“大月饼”保了2万元的价。结果可想而知,在运输过程中这个脆弱的艺术品直接就碎了。快递公司赔了2万元,这只瓶子现在连个完整的残骸都没留下。 王某拿到这2万元赔偿后不干了,直接把拍卖公司告到了吴中法院。他要求对方赔偿自己28万多的损失,还得把之前支付的1.02万服务费退回来。这个案子一出来,大家伙儿都在议论纷纷:到底该按70万赔还是按28万赔?拍卖公司难道要吃大亏吗? 吴中法院的法官经过仔细审理给出了答案。他们认为那个《委托服务协议》里写得很清楚:委托拍卖公司保管艺术品,公司就得保证艺术品的安全。这只花瓶属于易碎品而且价值高得很,作为专业的机构理应明白这一点。 而且合同里也没说明该怎么把瓶子寄回来。拍卖公司擅自选择普通快递这种方式邮寄贵重易碎物品,本身就没尽到保管人的责任。所以法院认定这家公司要为瓶子的损坏负责。 至于具体赔多少钱?因为没法做司法鉴定来定价格。合同里写的70万保留价只能作为参考。而那个32万港币的最高竞拍价是市场在特定时间内给出的客观反馈。 相比较单方面的报价或者合同里的保留价,这个成交价更客观、更有参考价值。所以法院就把这28万多的最高竞拍价当作认定损失的依据。 另外王某从快递公司拿到的那2万元理赔款也不能白拿。这部分钱得从总损失里扣除。这么一算下来就是26万多一点了。 服务费这一块呢?法院说既然拍卖公司已经帮着把展览和拍卖的服务做了,这义务也履行到位了,所以王某想要退还服务费1.02万元的请求被驳回了。 这家拍卖公司不服气还上诉到了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那边又仔细看了一遍案子后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案子给所有人都敲响了警钟!法官提醒各位藏友在委托拍卖的时候一定要和公司把权利义务写清楚;也告诉拍卖行业要严格规范操作流程;还要提醒委托人保存好证据以防万一。 希望大家以后在委托拍卖这类文化艺术品的时候多留个心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