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细化餐厨废弃物管理“红线”:严禁混装直排和非法收运,推动资源化利用提质增效

记者从江苏省有关部门获悉,《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已正式实施,对餐厨废弃物的定义、管理要求及违规处罚作出明确规定;这个举措标志着江苏城市环境治理和资源循环利用领域迈出重要一步。 根据该办法,餐厨废弃物特指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经营性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不包括居民日常生活垃圾。这一界定将火锅店涮肉残渣、烧烤摊废弃油脂等纳入专项管理范畴,填补了以往管理中的模糊地带。 办法对产生单位设定了四项强制性要求。一是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收集容器,禁止以普通塑料桶、编织袋等替代。有关部门指出,不合格容器易导致废弃物腐败变质,产生渗滤液污染和恶臭气体,滋生病媒生物,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二是实行严格的分类存放制度。餐厨废弃物须与其他垃圾分开收集,避免混装混放。业内专家表示,经过科学分类的餐厨废弃物可转化为有机肥料、生物柴油和清洁能源,而混合垃圾只能进行填埋处理,既浪费资源又占用土地。 三是严禁将餐厨废弃物排入雨水管网、污水管道或公厕化粪池。环保部门分析,餐厨废弃物含有大量油脂和有机物,一旦进入市政管网,会造成管道堵塞,增加污水处理厂负荷,导致生化处理系统运行异常,影响城市污水处理能力。 四是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无资质单位或个人收运。管理部门强调,非法收运是地沟油等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源头,必须从收运环节切断违法产业链条。 在处罚力度上,办法规定产生单位出现上述任一违规行为,将被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至三万元罚款。对于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收运的单位,处罚金额为一万元至三万元,个人则处二百元至一千元罚款。 为提高监管效能,江苏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市民发现餐饮单位违规倾倒、无证车辆非法收运等行为,可通过城市管理部门或政务服务热线进行举报,有关部门将依法查处。 资源化利用上,江苏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处置体系。经过规范收运的餐厨废弃物,通过厌氧发酵技术可产生沼气用于发电供热,油水分离后的废弃油脂可制成生物柴油,固体残渣经好氧堆肥处理可转化为园林绿化肥料。这一循环利用模式既解决了环境污染问题,又创造了经济价值。 城市管理专家指出,餐厨废弃物管理是城市精细化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江苏此次立法明确了各方责任,建立了从产生、收集、运输到处置的全链条监管机制,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江苏的探索为城市有机废弃物管理提供了样本。当环保法规有了约束力,当市民监督成为常态,餐厨废弃物的归途将不再是环境污染的起点,而是循环经济的起点。这场涉及千家万户的实践证明:法治化、精细化、社会化的治理创新,才能让生态文明建设真正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