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禁放烟花爆竹孔明灯

2026年3月2日,庄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把禁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规定彻底落实。这是因为鞭炮容易引发火灾伤人、制造噪音、污染空气,“孔明灯”带着明火到处飞,极可能引发山林大火或者烧坏民房,甚至危及电力燃气设施。为了保护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让城区的空气质量变好,生活环境更宜居,他们依据消防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规定,把这项工作说了个清清楚楚。这次通告特别强调,3月3日这天元宵节,凡是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时段内,一个鞭炮也不能放。“孔明灯”不管在哪卖、在哪放,都不许。 所有卖东西的店铺和流动摊位,都必须把烟花爆竹、“孔明灯”这些危险物品全部下架,不许卖。各社区、小区的物业、学校还有企业,都要负责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看到有人违规放鞭炮,要立刻上去劝阻。 元宵节期间,各个管部门都会加大力度去巡逻检查。要是有人偷偷卖、偷偷放或者私自储存这些东西,那肯定会被依法处罚;要是因为这个引发了火灾或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很大,那就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那是要坐牢的。 大家要严格遵守这个通知,积极配合这项工作。自己不买不放也不存这些东西,也别去组织或者参加任何违规的燃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