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这回把“技术跳槽”侵权认定的界限划得更细,明确了停止侵害具体得咋干。去年2月28日,最高院一口气发了7件“科技司法保护”的指导性案例。据那边说,2025年全国法院手里的技术类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子审结了63971件,里面专利的51211件、植物新品种的1279件、技术秘密的1079件、还有技术合同的10402件。澎湃新闻看了看,这7个案例不光扯到植物新品种侵权、发明专利侵权,还涉及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这些方面。其中有个273号案例,说的是因为技术人员在短时间内大批量离职引起的麻烦。 这个案子说,被诉侵权人要是给别的企业挖人,凑成了个获取人家技术秘密的渠道或机会,而且在明显比自己单干短得多的时间内就把产品弄出来了,那就能直接推定他们干了坏事。案子还细抠了停止侵害的具体方式,好拦着人家再犯。具体情况是2016年,浙江吉某控股集团下面的成都高某公司,将近40个高管和技术人员全跑了,跑到威某汽车集团去了。吉某集团发现威某用了这些人手里掌握的12套新能源汽车底盘零部件图纸、数模这些技术秘密,一口气申请了12件实用新型专利,没找着合法来源就直接把EX系列电动汽车给推出来了。吉某就跑去上海高院告威某,要判他们停手还赔钱21亿。上海高院一审就认准了威某弄了5套图纸里的秘密,判他们别用了还得赔500万经济损失外加200万的合理开支。 两边都不服气上诉到了最高法。最高法二审看出来门道了:威某那边好多人以前接触过吉某的秘密,一下子全跑到威某去了,威某也不用等几年就把车给造出来了。他们申请的专利跟EX5车型的图纸跟吉某那套图纸里一模一样或者特有技术信息多得很。照汽车研发的规矩看,这就足以证明他们用了吉某的全部12套秘密。威某也拿不出别的证据推翻这个推论。在责任这块上,最高法认定威某那边四家公司是一块儿搞的侵权,得连带着把责任都担起来。 赔偿这块二审彻底算清了账:把威某侵害全部12套秘密这事给定了性。算他们侵权赚了多少是按招股说明书里披露的EX系列销售额来的。2019年4月反不正当竞争法改了之后的侵权行为得用2倍的惩罚性赔偿算头。最后判威某得赔吉某6.37亿经济损失加上500万的合理开支。 为了让判决能落到实处不让人拖着不给办最高法把怎么停也说得明明白白:包括不准再用秘密、别乱处置涉案专利、把带秘密的资料全销毁或者交给别人、给员工和供应商发判决信还得让他们签保密协议这些都有具体规定。要是拖着不办还得按每日10万到100万不等的钱罚着走。 判决书生效之后威某自己就在《人民法院报》上登了公告把那12件专利转给了吉某还把相关图纸资料全销毁了内部通知义务也都照办了。钱方面的事儿就等着威某以后破产重整的时候一块算。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朱理说了“浙江吉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吉某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诉威某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大家都关注那几个亿的赔偿额但其实更大的看点在于“停”这件事怎么细抠怎么执行。 朱理还说增加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得贯穿在整个审判里既得把赔偿数目定高又得把侵权行为认准还得把责任落实到位增加保护力度不光是“判得高”更重要的是“认得了”“停得住”“能判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