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答记者问

司法部负责人专门就《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给记者们做了解答。新华社从北京发回的消息,12月23日发的这篇稿子的标题是:司法部负责人就《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答记者问,是新华社记者写的。前阵子,国务院总理李强签发了国务院令,正式颁布了《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司法部的负责人特地对这个条例的问题做了回应。 问:能不能简单说说这个条例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出台的? 答:行政执法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里特别重要的一块,也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一种基本方法。自从十八大以来,行政执法监督的体系越来越健全了,效果也越来越明显,给规范执法行为还有完善执法体制机制都做出了不少成绩。不过现在还有些乱七八糟的情况,比如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还有乱查封之类的事还时有发生。另外像违规异地执法、追求利益的执法这些问题也都存在。所以这个监督工作还得完善机制、规范程序、压实责任。而且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都明确要求要加强监督机制建设。这次条例出来了,就能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也能更好地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 问:条例规定了哪些方面的监督范围? 答:第一条就是要检查行政执法机关是不是落实好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的重要决策部署,还有各项制度和具体的执法工作。第二条是要把好关,加强对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的管理。第三条是重点看执法行为本身有没有出现有案不立、推诿扯皮、以罚代管还有乱收费之类的问题。 问:条例具体规定了哪些监督方式? 答:第一点是确定监督方式,根据情况可以用日常的、重点的或者专项的方法去查到底。第二点是突出重点的地方,可以用挂牌督办或者提级监督这些手段去盯着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大问题。如果有人通过服务热线反映问题线索了,也会及时分析研判确定重点。第三点是开展专项检查,省级以上的执法监督机构会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去抓那些影响大局或者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 问:条例对怎么处理发现的问题有什么规定? 答:第一点是要把处理程序理顺清楚。如果在检查中发现了问题,根据情况会发督办函、监督意见书或者监督决定书去督促整改。如果能当场改的就马上要求改好。第二点是结果要用上头去衡量工作成果。政府会把执法监督的结果当作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来看待。第三点是大家要一起发力。还要跟监察监督连上劲儿,跟政府督查还有行政复议等等建立起沟通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 问:条例在给这项工作做保障方面有什么说法? 答:第一个就是要把监督队伍的能力给提上来。不管是政治水平还是业务能力都得提升起来。第二个是要把规范建设抓好。得研究制定出规范标准来督促大家去落实好规范化建设工作。第三个是信息化这块也不能落下。要提升全国的一体化水平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这些技术对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做快速预警实现精准高效实时地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