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交通运输绿色转型,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内容。
当前我国公路建设、养护规模大、周期长、材料消耗集中,如何在保障通行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实现节能降耗、减排增效,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课题。
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政策的重要工具,具备“以需求牵引供给、以规则固化目标”的制度优势。
围绕这一着力点,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公布首批25项试点任务,探索以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的可复制、可推广模式。
问题:公路绿色转型仍存“难落地、难协同、难核算” 从实践看,公路领域绿色低碳技术与材料不断涌现,但在工程端的规模化应用仍面临多重掣肘:一是政策与标准体系尚不完备,绿色材料、循环工艺、碳减排核算等缺少统一、可操作的采购需求指标,导致“想用不会用、能用不敢用”;二是跨部门、跨环节协同不足,从设计、招标到施工、养护的全流程衔接不够顺畅,绿色目标容易在执行中被弱化;三是成本与收益不匹配,一些新材料、新工艺前期投入较高、效益回收周期长,企业缺乏稳定预期;四是过程监管与绩效评价支撑不足,绿色效果难以量化呈现,影响政策激励与社会认可度。
原因:传统建设模式惯性与市场供给结构矛盾并存 上述问题的背后,既有行业长期形成的材料与工艺路径依赖,也有市场供给与工程需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一方面,公路工程强调安全、耐久和工期,传统方案成熟度高、责任界定清晰,而绿色替代方案需要更精细的技术论证与风险分担机制;另一方面,绿色建材、固废资源化产品等供给端质量稳定性、规模化生产能力和认证体系仍需完善,导致工程端在采购环节难以形成稳定的“优先采购清单”和价格机制。
与此同时,部分地区对绿色采购的理解仍停留在“原则性倡导”,缺少落到招标文件、验收标准、合同条款的刚性约束。
影响:以采购为牵引,推动技术、产业与治理方式“三重升级” 此次试点突出覆盖广、链条全、指向准。
地域上涉及河北、山西、内蒙古、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广西、重庆、四川、甘肃、宁夏、新疆等14个省份;公路等级涵盖国道、省道、高速公路等;项目类型覆盖新建、改扩建和养护管理等环节。
任务内容聚焦废旧材料再应用、循环施工工艺及建材应用、工业固废规模化利用、煤基固废新材料应用、绿色低碳智能化综合提升及安全智慧综合提升等,体现“资源循环+能源利用+智慧监管+新材料应用”并重的整体思路。
更为关键的是,试点把绿色低碳目标嵌入政府采购的制度流程:通过明确采购需求、规范采购程序、强化合同履约与验收评价,推动绿色技术、材料、装备、工艺在工程中“可采购、可执行、可检验”。
这将对行业产生三方面带动效应:其一,倒逼供应端加快产品迭代和稳定供给,促进固废资源化、绿色沥青混合料等产业链发展;其二,推动工程管理向全流程精细化、数字化升级,以智慧监管提升质量安全与绿色绩效的可视化水平;其三,形成可复制的制度经验,为后续完善标准体系和绩效评价提供样本。
对策:以“需求标准+履约约束+要素保障”确保绿色目标落地 在政策路径上,试点强调政策与目标深度融合,不以“喊口号”替代“可操作条款”。
一是把绿色要求转化为可执行的采购需求标准,明确材料性能、循环利用比例、节能降耗指标以及过程控制要求,提升招标文件的可核验性;二是强化合同履约管理,将绿色低碳指标纳入验收与绩效评价,形成闭环管理,避免“前端要求高、后端落不下”;三是鼓励全流程智慧监管应用,用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管穿透力,减少信息不对称和执行偏差;四是完善要素保障与风险分担,降低新技术应用的制度性成本。
从各地经验看,政府采购在绿色建材推广中已积累一定基础:一些地区在工程采购中推广可循环利用、高耐久、节能节水等绿色建材;有的地方以法规或目录管理方式强化材料质量与推广应用;还有的地区搭建产需对接平台,促进上下游协同。
此次公路领域试点将把这些分散做法进一步制度化、工程化,形成更适配交通基础设施特点的操作机制。
前景:三年试点释放制度红利,绿色金融与社会资本有望协同发力 按照安排,试点期为2026年至2028年,并不要求所有项目在三年内全部完工,而是在周期内形成具备验收条件的阶段性成果。
这一设置有利于各地在确保质量安全前提下稳妥推进,避免“一哄而上”带来的工程风险,也为技术验证、标准沉淀留出时间窗口。
面向未来,试点还将拓宽投入渠道:中央层面探索将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纳入交通强国专项试点,打通绿色金融支持路径;地方层面强化政策、人才、科技、资金等要素保障;社会层面引导社会资本和绿色金融等多元力量参与。
随着采购标准、评价体系逐步完善,绿色低碳技术的市场需求将更加稳定,规模效应有望逐步摊薄成本,促进“绿色更经济、低碳可持续”的良性循环。
公路绿色转型既是生态命题,也是经济课题。
此次试点以政府采购为杠杆,撬动技术、资金与政策的协同创新,其经验或将辐射至更多基建领域。
在“双碳”目标下,如何平衡短期成本与长期效益,仍需政府、企业与社会资本的持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