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山侗寨的发展困境 黄岗村位于贵州黎平县,是一个具有800余年历史的传统侗族村落。随着交通基础设施完善和互联网文化的传播,这个曾经"养深闺人未识"的山寨逐渐进入游客视野。2024年,村落接待游客3.68万人次,旅游产业成为村民增收的重要途径。然而,旅游发展带来的机遇也伴随着挑战。如何在吸引游客、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村寨的传统风貌和文化特质,成为摆在村落管理者面前的现实问题。 传统款约的现代价值 黄岗村的治理创新源于对传统文化的深度挖掘。在侗族聚居区,"款"是一种历史悠久的民间社会组织形式。黄岗村历史上属于"千三四寨款"区域,款约内容涵盖山林权属、婚姻家庭、生态保护等多个上,通过口耳相传的方式延续了数百年。这套规范体系虽然没有成文条款,却具有强大的约束力和执行力。 款约的执行与传承关键在于"寨老"这个角色。寨老并非官方任命,而是由村民在鼓楼集会中民主选举产生,需具备"耿直公正、德高望重"的品质。现任寨老吴生连正是因为在处理邻里纠纷时的公正不阿而获得村民信任。这种基于道德权威而非行政权力的治理方式,使得款约具有强大的说服力和认同度。 与时俱进的制度创新 黄岗村的款约并未固步自封,而是随着时代发展不断调整完善。过去的事后惩戒措施,如"失火致两三家受损者,三年不得入寨",已演变为预防性措施,如严禁农户家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乱拉乱接电线等。这种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防的转变,表明了传统文化的生命力。 村两委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进制度化建设,制定了《黄岗村"寨管委"议事制度》和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从制度层面明确了"大事共议、实事共办、难事共解"的原则。这种"村两委+寨老"的协同治理模式,既保留了传统文化的精髓,又融入了现代民主治理的要素,形成了1+1大于2的治理效能。 旅游发展中的风貌保护 旅游产业的发展使得寨老的协调职能从"维持秩序"延伸到了"风貌保护"。为保护村寨传统风貌,黄岗村的村规民约规定:村寨建房必须采用木质结构,禁止建砖房,层数控制在3层以内。这些看似严格的限制措施,实际上是对"传统真实性"的坚持。 在寨老的主持下,村民们围绕侗年旅游活动、村寨建设等重大事务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共识。这种参与式的决策机制,使得村民不仅是旅游发展的参与者,更是文化保护的守护者。村民们理解并认同这些规定,不是出于强制,而是出于对传统文化的尊重和对村寨未来的共同期许。 共享发展成果的机制 旅游收入的分配也体现了这一治理模式的包容性。黄岗村建立了旅游收益社区共享机制,确保旅游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村民。在寨老的协调下,村民们共同参与旅游活动的组织,从迎宾、备餐到文化展演,形成了全民参与、共同受益的局面。 这种机制的建立,消除了旅游发展可能带来的贫富分化,增强了村民对旅游产业的认同感和参与度。村民们不再是被动的旁观者,而是主动的参与者和受益者,这大大提高了文化保护的自觉性。 前景与启示 黄岗村的实践表明,传统文化与现代发展并非对立关系,而是可以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通过创新治理模式,将传统款约与现代制度相结合,既能保护文化遗产,又能实现经济发展。这种平衡的实现,关键在于充分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让村民成为文化保护和发展的主人翁。 随着乡村旅游的持续升温,越来越多的传统村落面临类似的发展选择。黄岗村的经验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它证明了在全球化浪潮中,传统文化并非必然消亡,而是可以通过创新治理、制度创新等方式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乡村旅游的竞争,归根到底是文化底蕴的较量。黄岗村将传统款约与现代治理相结合,让古村落在开放中保持特色,在发展中注重共享。这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益启示:以治理为基础,以文化为灵魂,以民生为标准,走出一条既面向未来又留住乡愁的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