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8月25日这天,中国农业银行原副行长楼文龙被一审给判了无期徒刑。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的消息显示,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受贿案。被判无期徒刑的被告人楼文龙,不仅要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还得把自己所有的个人财产没收掉,并且要把受贿得来的钱还有利息都交上去,充国库。这事儿得从楼文龙任职说起。公开的资料表明,从2012年12月起,楼文龙就担任了中国农业银行的执行董事兼副行长。谁能想到呢,到了2024年5月,他就被官方通报说在调查了。同年11月,他又被开除党籍。这期间还被曝出他利用职务之便搞了不少名堂,什么“靠金融吃金融”,给别人办审批、入股、贷款这些好处。法院也查得很清楚:2005年一直到2024年,楼文龙利用他在多个部门担任领导职务的便利,包括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二部副主任、主任,还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以及后来在中国农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的位置上,给人家办事捞好处。他不是直接要钱就是让别人转手送钱,一共收了折合人民币8451万余元的财物。 法庭觉得楼文龙这种行为够得上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特别大的损害,必须得狠狠惩罚。不过他也有从轻处理的理由:在他受贿的过程里有一部分是没办成的未遂;他到案之后老实交代了罪行;主动把办案机关还不知道的大部分受贿事实都招了;认罪悔罪态度好;还积极退赃。现在赃款赃物和利息都已经被追缴完了。有这些法定和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在这儿摆着,法庭也就依法对他从轻判了。其实这个案子早在今年6月6日就已经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过了。当时楼文龙也在法庭上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且表示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