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领证也挺常见,生了孩子还得面对彩礼的问题,到底该不该退?

这年头结婚不领证也挺常见的,生了孩子还得面对彩礼的问题,到底该不该退?法院终于给出了明确的说法。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出了个典型案例,就把这种情况给讲透了。这事儿得说说王先生和孙女士,两人是别人介绍认识的,后来男方给了20万块钱彩礼,把婚礼给办了,两人就在一起同居,还生了个女儿。可惜啊,两人一直没去办结婚登记手续。过了四年,因为矛盾闹到了分手的地步,王先生跑去法院告孙女士,要求退彩礼。 法院是咋处理的?有个专门的规定说了:如果两人没领证但一直过日子,一方要退彩礼的话,得看这钱具体咋花的、嫁妆有没有带来、两人过了多久、有没有孩子、双方谁更有错这些情况。这案子里,法院就盯着几个关键点:过了多久、生没生孩子、彩礼花在哪儿了。法官觉得要是光因为没领证就让女方全退,这对女方不太公平。毕竟两人按习俗办了婚礼,过了四年还生了一女。这几年的日子里,彩礼大部分都用来养家糊口了。虽说没领证,但女方在养孩子和操持家里上付出了不少。现在女儿还归女方带着。最后法院驳回了王先生的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的负责人解释说,这个案子摆明了一件事儿:要是没领证但一起生活久了还生了孩子,就不能随便要彩礼了。法律既不鼓励拿婚姻名义去要钱,也不赞成把彩礼当成随便能撤回来的投资。要是一家人已经过了好长时间、形成了共同体关系,结果闹崩了再去要彩礼这是不行的。这样才能守住诚信原则,也能让两边都不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