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农村污水治理成效显著 长效机制建设成下阶段重点

近年来,贵州省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域取得明显进展。

截至2025年底,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已超过8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7.9%。

去年年度民生实事中,已完成400个行政村污水治理工作,涉及范围广、惠及群众众多,治理成效初步显现。

进入2026年以来,多个地市继续深化推进这项工作。

安顺市平坝区高田村利用东西部协作资金230万元,建设了配套污水管网项目,并配置了智能远程控制设施,有效提升了运维工作效率,直接惠及220户群众。

独山县玉水村等地也相继完成了黑臭水体及污水治理项目,新建多套处理设施与管网系统,村民生活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然而,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新的问题也随之浮现。

当前,已完成治理的行政村中,生活污水达标排放的具体比例尚不明确,这关系到治理工作的实际成效评估。

运维成本分担机制也存在模糊之处。

目前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支持,但缺乏明确的成本分摊比例,难以形成可持续的投入保障体系。

2026年专项补助资金的精准投放机制也需进一步完善,以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从更深层面看,农村污水治理的关键不仅在于初期建设投入,更在于后续的长期管护。

部分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因管护不力而出现闲置或低效运行的现象,这在一些地方已成为普遍问题。

如何激发村民的参与意识,调动其主动参与管护的积极性,成为防止治理成效反弹的重要课题。

为此,需要建立健全符合"三基本"要求的长效管护机制。

这包括通过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将污水设施管护纳入村级事务管理范畴,明确村民的权利义务。

同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建立村民参与的监督评估体系,使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接受群众评议。

贵州省部分地区已探索出有益经验。

湄潭县的"寨管家"模式就是一个典型范例,通过选聘村民担任设施管护员,建立明确的管护责任制和激励机制,有效提升了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质量。

这种模式既充分利用了本地人才资源,又能确保管护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为进一步推进工作,需要在以下方面加强努力。

一是尽快摸清已完成治理村庄的污水达标排放现状,建立数据库和评估体系。

二是研究制定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明确政府、村集体和村民各自的责任比例,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格局。

三是优化2026年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办法,向运维管护倾斜,而不仅仅集中在初期建设。

四是推广"寨管家"等先进管护模式,建立村级污水设施管护员队伍,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五是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提升基层管护人员的专业水平。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长期工程,难点不在一时的建设投入,而在持续的管理能力与制度供给。

把达标排放率“晒在阳光下”,把运维责任“落到人头上”,把资金使用“管到细处”,把群众参与“融入日常”,才能让每一项工程真正成为惠民工程、生态工程、长效工程,为乡村振兴夯实绿色底色与治理底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