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北京二中院就有个外卖骑手等着接单出了车祸的案子,判了个结果。外卖员付子晴在送完最后一单后,跑到商圈去等晚高峰接单,结果跟一辆车撞了。开车的程某修车花了不少钱,就把骑手杨某还有他所在的公司、保险公司一块儿告了。公司这边说,杨某当时根本没在接单配送,这纯粹是他自己的私事,跟公司没关系。 法院一看,虽然杨某没在接新单,但他还穿着统一制服、带着配送箱呢,这身打扮说明他是在上班状态。更关键的是,大家都知道外卖员通常会先到商圈等着客人下单,这本来就是他们工作的一部分。最后法院觉得,虽然当时没在接单配送,但这属于工作的准备阶段,也算履行职务行为。 所以法院判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里赔一部分,剩下的钱就由公司来出。对于外卖员是不是在上班,不能光看他手里有没有单。要是骑手是公司雇来的人,得听公司的安排还拿固定工资,那就属于雇佣关系;要是骑手自己说了算、想干就干不想干就走,那才算是承揽关系。这次案子还提醒大家:别光想着赚快钱,要把管理抓好点。不管是公司还是骑手都得守规矩才行。 付子晴整理了一下这个事儿,觉得这是个好例子。以后遇到类似情况,大家最好把事故现场拍下来、保留好责任认定书和穿的制服这些证据。受害人得知道怎么找相关的人赔医药费和修车钱。同时也得告诉公司要规范管理、培训安全知识;骑手自己也要遵守交通规则、记得打卡留痕。这样才能把责任划分清楚,大家都安心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