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王某和某房地产公司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买了个小区某幢15号储藏室。王某把购房款给了公司,公司就委托物业公司把储藏室钥匙给了王某。王某高兴地把储藏室装修了,总共花了31690元,后来才发现装修的储藏室并不是合同上写的那个,这下就闹得挺尴尬的。 王某觉得这数万元的装修损失该由谁来赔呢?最近,宿迁市宿城区法院审理了这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明确了责任归属。原来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装修了储藏室,产生了实际损失。法院认为,房地产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义务,构成了违约。虽然具体是物业公司把钥匙给错了,但物业公司是受房地产公司委托办事的,责任还得由房地产公司来扛。所以法院判房地产公司赔给王某31690元及相应利息。 法官提醒大家,收房时一定要仔细核对位置、标号等信息,确认没问题再装修。开发商也要规范流程,监督好第三方交付工作。签合同时可以提前约定好违约损失的承担问题。臧委、范皓月和方远也是这起案件的法官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