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的同志们,谁要是觉得审讯这活儿随便谁都能来沾手,那肯定是没搞懂其中的门道。你把基础的审讯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不好,那肯定干不漂亮。可惜咱们到现在还没有专门培养审讯人才的学校,检察院里也没那些专业干审讯的家伙,大家全靠在实践中慢慢悟、一点点摸爬滚打积累经验。 这时候,很多刚出道的检察人员就会发现一个很尴尬的事:问完了那些基本的套路,接下来就不知道该咋往下说了。原因很简单,就是他们缺少审讯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这行里的基本素养没跟上。 要想把这个工作做好,必须得把以下这四个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学好、用活: 第一,你得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和刑事政策烂熟于心。办案是个严肃的执法行为,不懂法可不行。只有懂法,才能把讯问行为规范起来;只有懂法,才能用法律去威慑、说服甚至教育那些被审讯的人。 处理贪污贿赂犯罪的时候,你首先得把《刑法》、《刑诉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这些主要的法律条文背下来。关于贪污、受贿这些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还有那些法定从重、从轻的情节,以及初查、立案、侦查的具体流程,和讯问时的授权性与禁止性规定,都得装在脑子里。 接下来,你还得学会用法律规定去给审讯对象解疑释惑,给他们指条明路。在这个过程中,只要把法律条文用得恰到好处,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最后一点很关键,你得学会用法律规定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这就要求你自觉地依法办案,绝对不能搞指供、诱供、骗供那一套,更不能刑讯逼供。 第二,审讯其实是一场复杂的心理战。想知道审讯对象心里在想什么、接下来会怎么变,这是每一场审讯都必须要搞清楚的基础工作。只有把握准了他们的心理特点和变化规律,才能选择出最合适的审讯方法。 为了能准确地看透对方的心思,审讯人员必须得懂点儿审讯心理学的原理。首先你得了解一下人的心理是怎么形成、怎么发展变化的;其次你得弄懂犯罪嫌疑人在审讯过程中通常会有哪些心理特征和变化规律;还有你自己在审讯时的一些心理状态也得弄明白。 懂得这些原理之后,你就能用它们来洞察审讯对象的个性特征、心理过程还有他们现在正处于什么阶段的心理状态了。有了这些信息,你就能采取更有针对性的讯问策略和方法了。同时别忘了用这些原理来调节自己在审讯时的心态。 第三,审讯语言可是咱们手里最重要的武器。它把法律性、政策性、科学性和艺术性都融合在了一起,跟咱们平时说话可不一样。 想把这事儿办好,你得先搞清楚审讯语言有哪些特点:它具有强制性、主动性、直接性、针对性和策略性这些特点。 然后你还得知道审讯语言大概有哪些类型:有声的和无声的;确定性的和不确定性的;震慑性的和感召性的;问答式的还有劝说式的。 接着你还得知道一场审讯通常是由好几个话轮组成的:一个话轮里一般会有组织语言(内部准备)、表达语言(包括口头和肢体动作)、摄取反馈信息还有评价沟通效果这四个环节。 最后你得把各种语用技巧练得滚瓜烂熟:比如揭穿谎言的技巧、在不同心理状态下说话的技巧、利用认知条件说话的技巧、心理置换的技巧、还有打破沉默的技巧等等。 第四点也很重要,就是要学会各种审讯策略和方法。简单来说就是计谋和路径。咱们得讲究策略和方法的配合使用。方法是策略的载体;策略是方法的灵魂;这两样东西缺一不可。 审讯的基本策略就是抓住对方心理上的弱点去打破他们的顽固抵抗依据。其实那些策略都可以归类到方法里去。 常见的审讯方法有教育攻心法、利用矛盾法、造势法、出示证据法、情感催化法、单刀直入法、迂回包抄法、稳打稳扎法、刚柔相济法、弱处开刀法、欲擒故纵法还有破衡法等等。 这些都是司法工作者在实践中摸索总结出来的经验平时大家要多留心多学习多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