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29省份启动第二轮土地承包延包试点 稳中求进筑牢农民权益“压舱石”

中央农村工作部门近日明确了新一轮土地承包延包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今年将在全国29个省份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整省试点工作,这标志着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进入新的阶段; 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第一轮土地承包期为15年——第二轮为30年——目前第二轮承包期即将到期。做好延包工作,关系到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和乡村振兴的顺利推进。中央农办主任强调,延包工作要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基本原则,既要保护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秩序,又要适应农业发展需要。 "大稳定"的核心要求是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顺利延包。这意味着不能推倒重来、打乱重分,更不能借机违法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此要求源于对农民长期稳定预期的尊重。农户在承包地上进行的各项投资和改良,都是基于对长期使用权的预期。如果随意调整,不仅会打击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还可能引发农村社会矛盾。因此,保持承包地的稳定性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的前提条件。 "小调整"是对确需调整的特殊情形的规范。在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一些需要调整的情况,比如人口增减变化、承包地灭失等。但这些调整必须依法依规从严掌握,只能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个别农户之间进行适当调整,不能成为大规模重新分配的借口。这种严格的调整标准既保护了多数农户的权益,也为少数特殊情况提供了解决途径。 在具体推进过程中,中央农办强调要保证公平公正、群众认可,确保平稳推进。这要求各地因村施策、因户施策,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在延包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矛盾纠纷,需要通过民主协商、法律手段等方式妥善解决,让农民真正吃上"定心丸"。 ,中央农办在强调延包工作的同时,也对承包地经营权流转提出了明确要求。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平等保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这意味着不能通过下指标、定任务、搞考核等方式硬推土地流转,更不能通过行政命令搞整村整乡流转。这一要求纠正了一些地方在推进土地流转中存在的行政干预问题,确保流转的市场化、自愿化特征。 从试点范围看,29个省份的全面试点表明这项工作已经具备了较为成熟的条件。前期试点地区积累的经验为全面推开奠定了基础。同时,全面试点也意味着工作的复杂性和挑战性。不同地区的农村情况差异较大,需要各地在中央原则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方式。 延包工作的顺利推进,对于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现代化意义重大。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是农民进行长期投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基础。通过延包,农民可以获得更长期的预期,从而更有动力进行农业投资和改良。这对于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竞争力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稳的是制度根基,安的是农民人心;推进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省试点,既是对既有改革成果的巩固延伸,也是面向未来农业现代化与乡村振兴的长远安排。唯有守住"大稳定"的底线、把准"小调整"的尺度、严明流转的红线,以公平公正赢得群众认可,才能把政策红利转化为田间地头的生产力与乡村发展的新动能。